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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長拘留期限37天後怎麼辦(最長拘留期限37天怎麼算)

        發布時間:2024-04-12 01:21:04 尋找專業律師團隊 213次 作者:律師案件網

        刑事拘留37天後的程序是什麼

        人民檢察院決定是否批準逮捕,具體如下:

        最長拘留期限37天後怎麼辦(最長拘留期限37天怎麼算)

        1、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

        一、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即釋放,並及時將執行情況通報人民檢察院。

        2.對需要繼續偵查,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監視居住。

        2、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一、訊問必須在逮捕後二十四小時內進行。

        2、逮捕後,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往看守所。

        三、除無法通知的情況外,應當在逮捕後二十四小時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

        四、犯罪嫌疑人被捕後偵查、羈押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個月。案件複雜,期限屆滿不能審結的,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可以延長一個月。

        5、公安機關已經審結的案件,應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並寫出起訴意見,與案卷材料、證據一並移送公安機關。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法律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認為需要逮捕被拘留的人的,應當在拘留後三日內報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特殊情況,報批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對在逃、多次作案、群體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審批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收到公安機關批準逮捕的請求之日起七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即釋放,並及時將執行情況通知人民檢察院。對需要繼續偵查並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監視居住。

        第九十三條公安機關逮捕人時,必須出示逮捕證。

        逮捕後,應當立即送往看守所羈押。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逮捕後二十四小時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

        第九十四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對決定逮捕的人必須訊問,公安機關對經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的人,必須在逮捕後二十四小時內訊問。發現不宜逮捕的,必須立即釋放,並發給釋放證明。

        第一百五十六條犯罪嫌疑人逮捕後偵查、羈押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件複雜,期限屆滿不能審結的,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可以延長一個月。

        第一百六十二條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必須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並寫出起訴意見,並附案卷材料、證據;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同時,將案件移送情況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律師。

        犯罪嫌疑人自願認罪的,應當記入案件並隨案移送,並在起訴意見中載明相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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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刑事拘留後的37天

        我國刑事訴訟雖然分為偵查、審查起訴、一審、二審四個階段,但無法確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判決生效前有罪。但我們必須知道整個刑事訴訟程序中哪些階段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定罪量刑起著決定性的作用。

        那麼為什麼強調刑拘後37天呢?主要原因在於國家賠償、錯案責任追究製度和刑事案件取證法。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長為三十七日。三十七日後,檢察院應當決定是否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製措施逮捕。核心問題在於“逮捕”二字。

        1.我國國家賠償機製體係。根據《國家賠償法》相關規定,偵查機關依法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即使案件隨後被駁回、不起訴或者判決無罪,不存在賠償問題。但如果檢察院批準對公民采取拘留、逮捕,一旦案件駁回、不起訴或者宣告無罪,檢察院作為逮捕措施的決定機關,將承擔國家賠償責任。這意味著,一旦檢察院決定逮捕,案件最終被駁回、不起訴、或者被無罪釋放的可能性就會變得很低。一旦罪名成立,即使免予刑事處罰,仍會給公民本人及其未成年子女今後的工作、生活帶來極大的不便。

        2.錯案責任製度。首先,一旦啟動國家賠償,執法人員必然會被追究責任。其次,也會影響績效考核。目前,國內司法機關績效評價指標中,比較常見的是“五率”:無罪判決率、撤訴率、不起訴率、抗訴成功率和起訴糾錯率。在不起訴率、無罪判決率等指標的影響下,犯罪嫌疑人被捕後被無罪釋放的可能性受到很大影響。因此,錯案偵查和績效考核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被捕後無罪的可能性。無罪率為零的“演出新聞”隨處可見。

        同時,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法院雖然都是獨立的司法機關,但相互之間有著長期的業務往來,相互製約。另外,畢竟其他司法機關也是由極其專業、優秀的法律人員組成,因此法院對於其他機構的“有罪認定”會采取極其謹慎的態度,不會倉促否認。

        三、刑事案件提請批準逮捕前30天,是偵查機關取證的黃金時期。刑事訴訟以證據為基礎,訴訟重在證據。大部分證據材料是在調查階段收集的。刑事案件偵查階段涉及立案、拘留、逮捕、移送審查起訴等幾個步驟,各個步驟對證據的要求依次遞增。

        當事人被關進看守所後,與外界的聯係被切斷,信息完全不對稱。此外,普通老百姓對公安機關等公共權力機構有著天然的恐懼感。麵對辦案人員的訊問,他們往往會驚慌失措,甚至做出與事實不符、對自己不利的言論。而且,大多數當事人不了解法律,不知道自己擁有哪些權利。如果他們在拘留初期沒有會見辯護律師並得到法律幫助,他們在陳述時往往不知道如何有針對性地為自己辯護。利益,為日後爭取清白或輕罪留下隱患。

        那麼,現階段我們應該做什麼呢?我個人認為主要應該做好以下幾件事。

        1、向偵查機關了解案件相關情況,並與偵查機關保持持續溝通。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偵查機關偵查案件時,不僅必須收集能夠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證據,而且還必須收集能夠證明犯罪嫌疑人犯罪情節輕微或者無罪的證據。在實際過程中,往往不是那麼完美,偵查機關有時會忽視犯罪嫌疑人無罪的證據。這時,律師需要與偵查機構保持持續的溝通。

        再次強調,訴訟中最重要的是證據。因此,在整個刑事訴訟過程中,越到後期,成本越高,效率越低,實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或有罪的希望就越大。苗條的。因此,對於刑事案件來說,最有利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定罪量刑的黃金時段並不是開庭審理,而往往是偵查階段。

        2.律師會見客戶並為他們提供幫助。

        會議各方意義重大,主要體現在:

        提供專業的法律意見,使當事人在不違反客觀事實的情況下,最大限度地避免做出不利的言論。

        了解案件事實,獲取對犯罪嫌疑人有利的線索。往往辦案民警在訊問犯罪嫌疑人時,基於公眾對執法機關的恐懼和法律知識的缺乏,能夠證明其無罪或輕微犯罪的證據往往被忽視。律師與偵查機構溝通的能夠證明嫌疑人無罪或輕罪的證據和線索通常來自於律師會見委托人時獲得的信息。

        3、申請變更強製措施,即常說的取保候審。一般來說,在實際案件中,能夠取保候審,基本意味著最終判決會判處緩刑。也就是說,人們常說,不需要坐牢,但刑事處罰會在外麵進行。通常由於我們前麵提到的原因,大多數保釋候審發生在批準逮捕之前。如果批準逮捕後申請取保候審,批準的可能性很小。

        而一旦批準逮捕,到審判階段通常要經過半年甚至幾年的時間。也就是說,即使你最終被判緩刑,現階段,如果不取保候審,你就得留在看守所,看守所的環境大家應該都聽說過。

        基於以往的認知,普通人往往覺得法庭審理往往是決定被告未來的時刻。然而,在實際的正式訴訟過程中,真正發揮最重要作用的是刑事拘留後的37天。天空。

        刑事拘留37天一定有罪嗎

        1、刑事拘留有期限嗎?

        如果有期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認為對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的,應當報請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拘留後三日內審批,有特殊情況的,可以申請審批時間延長至四日。對於重大犯罪嫌疑人在逃、多人作案、群體作案的,申請審批時間可延長至30天。”

        也就是說,公安機關至少有30天的時間準備“報請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刑事訴訟法》還規定,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收到公安機關批準逮捕的請求後七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也就是說,從刑事拘留到檢察院決定批準逮捕,最長期限可以是30+7=37天。

        刑事拘留後多久可以通知家屬?

        一般是24小時之內。

        第二,如果沒有犯罪,為什麼要被拘留?

        目前,公安機關在偵查刑事案件時,普遍采取刑事拘留措施,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偵查、妨礙作證、危害刑事訴訟的進行。一方麵,這確實可以更好地維護刑事訴訟秩序,達到“一個也不放過”的目的,但另一方麵,也增加了“錯捕”和“誤捕”的概率。錯誤逮捕”。

        不過,在這期間,我們可以嚐試取保候審。畢竟看守所不是什麼好地方。如果可以的話最好不要等待。相信有人會問:

        我需要聘請律師才能保釋候審嗎?

        在這裏,李律師告訴你,如果你了解了流程,你就可以自己做。如果您不這樣做,最好聘請律師來幫助您。

        3、刑事拘留37天就一定有罪嗎?

        基本上,任何被判處拘役37天的人都是有罪的。為了避免冤假錯案的發生,“公安提請批準逮捕”和“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兩個階段,都是對無辜者的初步排除。如果您無罪,通常會在37天內被釋放。如果你出獄了,等待37天後被無罪釋放的可能性很小。

        刑事拘留三十七日至檢察院批準逮捕決定為止。這意味著檢察院已經認可了公安機關提交的證據,對你有罪有充分的信心。因此,最終判定你無罪的可能性很小。

        刑事拘留37天不釋放會坐牢嗎?

        大約在那裏。

        因此,刑事辯護界流傳著“黃金救援37天”的傳聞,其實質就是“在公檢法對案件定性達成共識之前介入辯護工作,爭取案件定性”。嫌疑人將被無罪釋放或在37天內被無罪釋放。”已獲保釋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