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訪問律師案件網!

      律師案件網

      您現在的位置是: 首頁 > 尋找律師是如何收費 >詳情

      勞動法規定不給員工賣社保怎麼辦理(勞動法規定不給員工賣社保怎麼辦理)

      發布時間:2023-11-29 03:46:27 尋找律師是如何收費 991次 作者:律師案件網

      用人單位不給員工繳納社保,員工應該如何維權

      社會保障是強製性的,由國家通過立法強製繳納。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你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勞動法規定不給員工賣社保怎麼辦理(勞動法規定不給員工賣社保怎麼辦理)

      《社會保障法》第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人身權益記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谘詢及其他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費。保險待遇、監督單位及其給付狀況的權利。如果一項法律規定有必須性,那麼該法律規定就是強製性規範,它體現了立法者的立法意圖,也就是說,它一定會這樣執行,沒有例外。

      因此,繳納社保是強製性的、必要的,沒有任何商量的餘地。

      有時用人單位與員工交涉,說不給你繳納社保,給你社保補貼,這樣你的月薪就可以多出幾百元。那麼很多工人就會同意,但實際上這種行為是違法的。企業多次強調,企業要無條件為員工繳納社保。也就是說,你的用人單位如果雇用勞動者,就必須依法繳納社保。

      但在實際用工中,不少企業為了降低成本,不為員工辦理社保的現象十分普遍,尤其是在小城鎮、縣城。此外,絕大多數中小企業,包括絕大多數個體工商戶,都不為其員工繳納社保繳費。勞動者的維權意識也可能較差。他們中的許多人沒有專業技能或學曆。如果他們能找到工作並且有公司想要他們,他們會非常滿意。或者有的人隻顧眼前利益,覺得工資低。繳納社保不劃算,或者部分勞動者有一定的法律意識。然而,當他們加入公司時,他們告訴公司,他們想要社保,但公司根本不需要你。公司沒有社保,可以接受你。

      無論何種原因,企業不為職工繳納社保的行為都是違法的。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勞動者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呢?

      第一種方式是向社保部門或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補繳欠款。這裏的社保部門就是我們常說的社保局勞動監察部門,也就是我們之前視頻中提到的勞動監察大隊。我們來看看法律依據。勞動法第一百條規定,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繳納。如果未能在期限內付款,可能會被征收額外的滯納金。 《社會保險費征收暫行條例》第十三條、第二十條、第六條等均規定,企業不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的,由勞動保障、勞動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在期限內付款。如果到期後公司仍未付款,可以強製付款。也就是說,如果我們沒有繳納社保,可以舉報,社保部門會責令用人單位補繳。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可以強行征收。

      提醒一下,如果用人單位被要求補繳社保,不能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不能提起仲裁,更不能提起訴訟。仲裁委員會和法院不會受理此類爭議。一些工人要求雇主償還社會保險。這個時候提起勞動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訴都是錯誤的。為什麼?最高人民法院已多次就這一問題闡明意見。大意是這樣的:責令用人單位為其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屬於行政權力的管轄範圍。由此產生的糾紛應屬於行政糾紛而非勞動爭議,不應納入人民法院勞動仲裁和民事訴訟範圍,但由勞動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行使職權,強製恢複的司法權不予幹預。因此,法院認為,追繳社保費是行政部門的司法權,不應幹預。

      第二種維權方式是辭職並要求經濟賠償。這種方式,是以辭職為前提的,明確告訴用人單位,因為你沒有給我提供社保,所以我辭職了。用人單位未向職工繳納社保的,職工仍可以辭職並要求經濟補償。法律依據仍為《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其法律依據是第三條。勞動者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辭職可以主張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勞動者依照第三十八條規定辭職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標準。每工作一年經濟補償為一個月。不足半年的,按半個月計算。半年至一年之間的,按一個月計算。並且平均月工資標準有3次上限。月工資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三倍的,按當地社會平均工資三倍計算,計算年限最長十二年。

      最後,我想給大家一些建議。一、向社保部門投訴和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經濟補償可以同時使用,因為一方麵要求補繳社保,另一方麵要求經濟補償。不存在衝突,可以同時進行。其次,勞動者離職後,仍然可以投訴、要求補繳社保。但目前,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最多可以收回的年限,各地社保管理部門對法律規定的理解也不同。因此,實施標準也不是很統一。有的認為恢複期可以是兩年,有的認為恢複期可以更長。同時,各地法院在這個問題上的意見也不是很統一。事情相當複雜,不是幾句話就能說清楚的。建議大家盡早維護自己的權利。越早這樣做,您的利益就越有可能得到保護。

      勞動爭議的一個顯著特點是全國各省市對某一問題的認識不同。差異導致爭議的裁決標準不同。同一情況在不同地區會有不同的仲裁和判決結果。因此,勞動者在維權之前一定要做足功課。如果不確定,一定要谘詢專業人士,了解當地的裁判標準和標準,讓自己心中有數,這樣才能有效維護自己的權利。

      公司不給員工交社保怎麼辦怎麼要求公司補償

      隨著畢業後在社會工作的時間越來越長,小編發現社會保障真的很重要。從醫療報銷到戶口搬遷,社保都是至關重要的一環。大多數人的社會保障由雇主支付。

      雇主有義務為其雇員繳納社會保險。用人單位沒有理由不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應當按照法定比例繳納社會保險。用人單位未向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的,可以要求賠償和維權。下麵浙江戶編就和大家聊聊,如果企業不繳納社保,該如何賠償、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1、企業未繳納社保如何賠償?

      用人單位未繳納、未足額繳納、未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應當承擔的責任包括:

      (一)對勞動者少領取或者未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損失進行補償。

      (二)承擔應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職工生育保險待遇。

      (三)承擔與工傷保險費有關的罰款、滯納金及其他費用。

      (四)承擔罰款及其他與基本養老保險有關的費用。

      (五)給勞動者造成的其他費用的補償

      2、企業不繳納社保如何維權?

      用人單位未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勞動者要求賠償損失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三)第一條規定,勞動者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無法彌補的,將無法享受社會保險。以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發生糾紛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小編已經給大家介紹過,如果企業不繳納社保,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如何賠償。如果用人單位未向勞動者繳納社保,勞動者可以采取法律行動,申請勞動仲裁、起訴,要求用人單位賠償。如果還有更多疑問,請關注微信“哲胡通”了解更多

      公司不給員工繳社保怎麼辦這4種最常見套路一定要知道

      很多夥伴都麵臨這樣的問題:公司偷偷說不交社保,怎麼辦?如果你不同意,你就找不到工作。如果你同意,你將永遠不知所措。

      我們來看看常見的4種不繳納社保的方式:

      評論“日曆”免費獲取21年最新會計日曆

      1、轉正後繳納社保

      很多公司會聲稱你成為全職員工後才會繳納社保,試用期內他們不會為你繳納。

      我國相關社會保障法規定,用人單位自聘用之日起,必須幫助員工繳納相應的社會保險費,無論是正式員工還是試用期員工。

      因此,無論你是試用期員工還是正式員工,用人單位都必須為你繳納相應的社保!

      2、要求員工簽署《放棄社保承諾書》

      如今,很多企業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都會要求員工出示自願放棄繳納社保的承諾書。

      這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即使公司可能會說社保費用會通過工資補貼或現金支付的方式支付給你,但你一定要記住,這個時候你不應該簽署這份承諾書。

      3、未簽訂勞動合同

      公司表示,員工未簽訂合同,無需繳納相應的社保費用。很多企業以此為由拒絕繳納相應的社保費用,這也是企業的“陷阱”之一。

      隻要員工有相關勞動證明,如公司工資支付憑證、員工考勤記錄等,用人單位就沒有理由以沒有勞動合同作為不繳納社保的理由!

      4、無人事變動記錄

      因人事變動,員工人事檔案暫未從原公司轉移,並以此為由不為員工繳納社保。

      這也是一些企業慣用的套路,常常被用來作為逃避繳納社保的手段。

      總而言之,很多花招看似合理,但這種不給員工繳納社保的行為卻是違法的。作為員工,要懂得並敢於維護自己的利益!

      資料來源:會計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