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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辦理刑事案件業務指南,律師辦理刑事案件業務指南最新

      發布時間:2024-05-11 02:31:27 刑事案件律師 0次 作者:律師案件網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於律師辦理刑事案件業務指南的問題,於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律師辦理刑事案件業務指南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律師辦理刑事案件時如何有效地查找案件資料?

      1、對當事人做全麵、細致的調查,掌握當事人在案件中的身份角色,作案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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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走訪所有證人,掌握證人的真實身份及真實的證詞材料。

      3、在規定範圍內向執法機關申請調閱案宗,了解、掌握案件的真象。

      不是律師,以上所言是飯後茶餘之閑聊。

      刑事案件偵查階段律師無法閱卷,那他們是如何了解案情的?

      辯護律師了解案情的途徑很多。刑事案件在偵查階段,辦案人員也在訊問嫌疑人,詢問被害人,搜集涉嫌犯罪的各方麵證據,本身也沒有形成完整的指控犯罪的案卷材料,所以在偵查階段行使閱卷權不太符合辦案的實際情況,因此《刑事訴訟法》規定,刑事案件自移送到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之日起,辯護律師就可以查閱、複製案件相關材料,也就是閱卷。在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前,辯護律師可以通過如下途徑了解案情:第一,犯罪嫌疑人家屬。大部分犯罪嫌疑人家屬或多或少知道嫌疑人涉案的情況,即便對涉嫌犯罪的細節不清楚,也能給律師提供一個方向,便於律師提前對案件分析、預判;第二,律師可以接受嫌疑人家屬委托與嫌疑人會見。除去“三類案件”之外,律師可以與嫌疑人很快見麵,向其詳細了解涉案情況,為其分析案情,提供法律幫助,同時通過與嫌疑人見麵了解辦案人員對其訊問的內容,也能分析辦案人員指控犯罪的思路與方向,能更好的為嫌疑人有針對性的提供法律幫助;第三,律師可以與辦案人員溝通,從而了解案情。作為辯護律師,可以就會見了解的情況或根據家屬反映的情況與辦案人溝通,就涉嫌犯罪的事實、情節、數額、主犯從犯、自首立功、主觀惡性等等方麵提出有利於嫌疑人的辯護意見,同時提出有利於嫌疑人的證據線索,辦案人員出於對自己職業的愛惜,沒有人願意辦錯案,一般也願意與專業的律師交流、溝通,辯護律師從而可以進一步核實嫌疑人涉案的情況。

      類似的辦法還是很多的,作為辯護律師,隻要本著為當事人負責的態度去處理案件,會取得很好的效果的。

      首先,無法閱卷,這是法律規定的,沒有辦法突破。因為偵查階段是處於收集材料的階段,整個案件情況是需要保密的,防止毀滅證據等妨礙偵查的情況出現。

      第二,如何了解案情呢?途徑是有很多的,比如:

      1.在律師接受委托前會與其家屬進行溝通,這個過程就是了解初步情況的過程,至少可以得知他涉嫌何種犯罪。

      2.現在媒體發達,新聞事件傳播的很快,重大刑事案件第一時間就會有許多媒體爭相報道,這些報道中也可以搜集到一定的信息。比如程律師前幾天接手的深圳“套路拍”案件,在許多網絡平台就有報道。

      3.去看守所會見嫌疑人本人,這是偵查階段了解案情的主要方式,畢竟有誰比他本人還了解案件情況呢?

      一般來講,律師通過第1.2之後就會對案件行程個初步認識,這樣可以讓律師在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有針對性提問,更好的了解案情。

      會見過程中律師會向其了解何時參與案件,何時被抓捕,偵查機關問過他一些什麼內容(他如何回答的),問過他幾次,由於讓他辨認什麼材料確認什麼材料,或向他出示過什麼證據等等。

      4.還可以向辦案機關了解案情,通過上麵幾個途徑了解案件後,通常律師會對案件有個大致的判斷案件,這樣還可以在和辦案人員溝通時了解盡量多的信息。

      經過這些就可為後續工作的開展提供保障,比如能否申請取保候審,提出不需逮捕的法律意見等等,這樣才有利於跟進案件進展。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於律師辦理刑事案件業務指南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於律師辦理刑事案件業務指南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