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開庭是給律師,刑事案件開庭是給律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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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被告人律師可以要求原告出庭嗎?
可以,但需要經過法院同意。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被告人辯護律師認為案件事實不清,被害人陳述前後矛盾或者與案件事實不符,可以向法院申請,要求案件被害人出庭,接受法院詢問。
被害人也可以作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出庭,就犯罪行為給自己造成的損失,主張被告人賠償。
刑事案件到法院了,法院通知我們找辯護律師了,還需要多久開庭?謝謝?
不管在公安、檢察、法院哪個階段,退錢後都可以從輕處罰。
對時間問題,看下麵幾條規定: 1、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2、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
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
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
刑事案件能在開庭前三天換律師嘛?
刑事案件可以在開庭前三天更換律師。隻是律師需要閱卷、會見被告人以及與被告人溝通確定辯護方案。時間上來得及,工作準備上有的匆忙。但更換律師辯護人是被告人的權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幹涉或者拒絕,法院應為被告人更換律師提供方便。
開庭時律師什麼時候上交律師函嗎?
律師函不是開庭時候交的,而是在前期溝通協商的階段,郵寄送達給對方當事人的。律師函的目的是促成雙方協商溝通,以和解的方式解決矛盾糾紛。律師代理當事人參加庭審的,需要遞交律所公函以及當事人簽字蓋章的授權委托書等委托材料。可以在提前交,也可以在開庭當天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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