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判決需要請律師,刑事案件判決需要請律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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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公安破案後請律師還有用嗎?
答:有用。
刑事案件破案隻是發現了是誰作的案,至於具體的作案過程是什麼,為什麼要作案,以及采取的什麼作案方法,還需要繼續偵查,即案件還處於偵查階段。這個階段聘請律師正當時。法律規定,犯罪嫌疑人自偵查機關第一次傳喚或者被采取強製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提供法律幫助。當然 案件處於審查起訴階段和審判階段也可以聘請律師。但審判階段聘請律師,最好在法院開庭審理之前。
刑事案件到法院了會通知律師嗎?
你好刑事案件是從檢察院向法院提交起訴書,法院立案開始的。法院立案後,一般2天內就會向被告人送達起訴書。對於通知律師分兩種情況。
1、被告人(即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或檢察院偵查階段已經委托代理人的,會同時送達律師(此時已經成為辯護人)。
2、被告人還未委托律師的,法院會詢問其是否需要委托律師。部分地區對於可能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經其同意還會為其指定援助律師。所以,隻要有律師,案子到了法院很快就會通知律師的。希望對你有幫助。
刑事案件開庭前,必須提前通知辯護律師。 相關法律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二條 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後,應當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 在開庭以前,審判人員可以召集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回避、出庭證人名單、非法證據排除等與審判相關的問題,了解情況,聽取意見。 人民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後,應當將開庭的時間、地點通知人民檢察院,傳喚當事人,通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傳票和通知書至遲在開庭三日以前送達。公開審判的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 上述活動情形應當寫入筆錄,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
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附帶民事理賠,理賠方麵我必須請律師嗎?
完全可以的。隻要在刑事審判的判決下來之前,向法院提出附帶民事訴訟就可以了。在起訴書中寫明賠償要求什麼的。具體內容可以參考網上很多的刑事附帶民事起訴書的內容。注意收集證據。因為你的每一項訴訟的要求都要有證據來映證。比如你要他賠償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就要有單據。
一定要在判下來之前交上去,否則事後,你當然也可以單獨提出訴訟,但是那樣就不容易拿到賠償的錢了。因為在判下來之前,他如果積極賠償、態度良好的話,法院會考慮對他從輕處理的,這樣一來,他的家人也會幫他積極的賠償。要是等他判下來了,進都進去了,再怎麼陪都和他的未來無關了,所以他隻要自己賠不出,就不會去賠償。
刑事案件已經提交上檢察院,請問請律師的話可以做什麼?
在檢察院階段,其實就是審查起訴階段。 案件進入這個階段,說明偵查機關已經偵查結束,並將卷宗提交檢察院。 這個階段,是三個階段中最重要的,也是律師在刑事辯護中工作量最大的階段
1、閱卷。通過閱卷,查找有利於嫌疑人的信息,查找偵查機關證據的不足和矛盾;
2、起草初步的辯護意見;
3、與檢察官進行溝通,如果案件的確存在許多不足和問題,檢察機關可以退回偵查部門補充偵查或者直接不予起訴。若這個階段過去了,檢察院起訴了,基本上你這個案子就肯定要判的,隻是量刑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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