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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欠款已經過了訴訟期怎麼辦呢(欠款已經過了訴訟期怎麼辦理)

      發布時間:2023-12-30 15:21:53 尋找專業律師團隊 410次 作者:律師案件網

      聽說借款如果過了訴訟時效,打官司也沒用了,那該如何延長訴訟時效呢

      上海杜基業律師團隊針對上述問題回複如下:

      欠款已經過了訴訟期怎麼辦呢(欠款已經過了訴訟期怎麼辦理)

      《民法通則》施行後,普通訴訟時效將由2年調整為3年。對於民間借貸,約定還款日,自約定還款日起滿三年,無人主張權利或者不能證明主張權利的,已過訴訟時效,可以上訴期間將會丟失。也就是說,即使對方不再還款,法律也不會強製其還款。

      因此,在訴訟時效即將屆滿時,可以采取相應措施中斷訴訟時效、延長訴訟時效。常用的方法有以下幾種:

      1.要求借款人撰寫還款計劃或起草新的還款協議

      這樣,訴訟時效將從新協議或還款計劃約定的履約期限屆滿時重新計算,並重新計算三年。

      2、與債務人對賬並要求對方簽字(蓋章)確認

      請記住,對賬需要雙方簽名或蓋章,包括對賬過程(電子郵件交換等)。它不僅方便了訴訟,而且延長了訴訟時效。訴訟時效從和解之日起開始計算。

      3、與第三方一起去借款人追債。請保留收集證據。

      訴訟時效自請求之日起三年內重新計算。

      4、委托律師出具催款函並保留相應證據

      自請求函發出之日起三年內重新計算訴訟時效。

      5.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作出判決後,應當及時申請執行。即使對方沒有償還貸款的能力,隻要找到對方財產的線索,也可以隨時申請執行。

      以上方法比較常見,操作也比較簡單。法律設立訴訟時效的目的是為了督促權利人及時維護自己的權利。雖然普通訴訟時效已延長至3年,但在實踐中,仍無法主張超過3年的索賠或提供有效證據證明其已維權。不管人數有多少,希望朋友們引以為戒,積極維護自己的權利。

      文/上海杜繼業律師團隊(谘詢或交流請點擊右上角“關注”,直接通過知乎“私信”聯係)

      債務超過訴訟時效怎麼辦

      如果找不到訴訟時效已中斷的證據,就隻能尋找其他補救辦法。一般來說,隻有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範圍內提出主張,才能受到法律保護。當債務人及時行使訴訟時效抗辯權時,無論是公共救濟還是私人救濟,均不具有適用意義。因此,除非下文另有說明,前提是債務人不行使時效抗辯權。

      (一)嚐試考慮爭取債務人自願還款或通過友好協商達成還款協議。

      首先,尋求債務人自願還款。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理論,超過訴訟時效的債權隻是消滅了債權人勝訴的權利,並沒有喪失權利。超過訴訟時效,債務人自願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接受債務人的清償,滿足債權;債務人清償債務後,債務人不得以債權消滅為由要求債權人返還財產。當債務人清償部分債務後停止履行債務時,債務人的履約行為應視為重新計算訴訟時效的理由。債務人履行部分債務,即視為債務人對債務的承認。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未完成的部分債務。債權人也有權要求法院強製債務人履行債務,無論債務人是否意識到訴訟時效已過。

      其次,爭取債務人和債權人達成還款協議。最高人民法院在[法解釋(2008)11號]第十六條中指出,債務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擔保、請求延期履行、製定清償債務等承諾或者行為的,計劃等,視為民事法律。 《通則》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當事人“同意履行其義務”。訴訟時效屆滿後,雙方達成還款協議的,視為債務的重新確認,債務人表達還款意願即可觸發訴訟時效。重新計算。

      (二)協商不成的,債權人可以考慮向對方發出催收到期款項的通知。

      民法規定了民間借貸訴訟的期限,所以我們在申請訴訟時,應該了解借貸訴訟的相關法律知識,這樣才能更好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借款超過訴訟時效怎麼辦

      案例介紹

      2005年2月10日,張某向李某借款6萬元,並開具借條。欠條稱:張某於2005年2月10日向李某借了6萬元,並承諾在2007年12月31日之前向李某借6萬元,還清全部款項。 2007年6月,張某向李某返還2萬元,並簽署了原始借條,確認了張某向李某返還2萬元的事實。 2010年7月,張某又向李某借了10萬元,李某通過銀行轉賬方式貸出該筆款項。李某多次催促張某歸還上述兩筆錢,但張某遲遲不肯。 2014年10月1日,張某、李某簽署了一份有條件清償證明,稱李某、張某所欠債務已清償,但該證書上還有第三證人楊某的簽名。後因不符合證明上的條件,李某起訴張某返還14萬元及逾期利息。

      裁判要點

      原審法院認為,原、被告兩次借款的事實已得到本院認定,但被告是否歸還借款的舉證責任應由被告承擔。關於和解證明的有效性,被告聲稱自己沒有簽字,證人楊某也表示自己沒有簽字,也沒有看到原件和被告的簽字。因此,他認為該證明隻能證明原、被告隻是就雙方債權債務問題進行了協商。但雙方未能達成協議,該證書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證明雙方債權債務已全部清償。至於被告主張涉案貸款已到期,已過訴訟時效。由於原告聲稱曾多次向被告索要涉案貸款,且2014年10月原告與被告在有證人在場的情況下進行了協商,故應認定原告主張了涉案債權。針對被告。的權利,因此訴訟時效尚未到期。關於逾期利息,2005年貸款利息自2008年1月1日起按年利率6%計算;對於2010年7月的借款,因雙方未約定還款期限,原告可以隨時向被告主張權利。雙方於2014年10月1日進行的債權債務協商,此時應視為原告向被告主張權利。因此,逾期利息應自原告主張權利之日起計算,年利率為6%,自2014年10月1日起計算。

      策略分享

      原告在本案中勝訴的關鍵在於確認兩筆貸款均未到期且未超過訴訟時效,且兩筆貸款可以一並審理。證明材料中的和解證明尤為重要。首先,要確認證書有效,而證明證據有效的關鍵在於證人;其次,退一步說,即使該證書無效,仍然需要證人證明雙方已經協商好了。兩筆貸款的事實。

      知識鏈接

      民間借貸糾紛中,即使沒有逾期利率約定,也可能需要承擔逾期利息。但借款人和貸款人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不得超過年利率24%。貸款人和借款人對逾期利息和違約金或其他費用均已約定的,貸款人可以選擇追償逾期利息、違約金或其他費用,或者全部追償,但合計不得超過逾期利息、違約金或其他費用的24%。年利率。關於訴訟時效,因訴訟當事人提出請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導致貸款訴訟時效中斷的,訴訟時效從中斷之日起重新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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