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打官司記錄可以查嗎怎麼查(個人打官司記錄可以查嗎)
如何查詢訴訟信息
通過互聯網搜索相關訴訟信息或當事人信息,可以防止黑名單上的人進行欺詐或不投資負債累累的公司,錢也不會蒸發。下麵我給大家介紹幾個向外界公開信息的網站和功能。
網址連接:
首頁-中國審判過程信息公開網
【特征】
相關法律法規可通過本網站查詢,擁有完整的法律法規數據庫。您還可以查看開庭公告。
【最重要的部分】
如果您的案件是法院立案的,您可以通過輸入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姓名+電話查詢案件進展情況。無需每天去法庭向法官詢問案件情況。省事又省時間。
如果當事人是單位,可以通過向法院提交的組織機構代碼和手機號碼進行查詢,也可以輸入統一的社會信用代碼和手機號碼進行查詢。手機號碼是您在法庭訴狀中留下的電話號碼。否則可能無法查詢。
2.中國審判宣傳網
[網站鏈接:]
【特征】
任何使用本網站觀看與您相關或對您感興趣的案件的聽證會的人。無需直接前往法院出席聽證會。
案件包括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具有一定的教育作用。如果您想了解您有利害關係的案件的法庭審理情況,您可以在本網站選擇有管轄權的法院查看相關案件。
3.中國高管信息公開網
[網站鏈接:]
【特征】
通過本網站,您輸入當事人的身份證件號碼/組織機構代碼,可以查詢以下信息:
1、被執行人的案號、具體案件情況、執行法院、立案時間、作出執行依據的單位、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履行情況被執行人、被執行人失信行為的具體情況、法定代表人、執行對象、未履行金額等信息。
2、財產處置包括詢價評估和司法拍賣
3、執行公告
4、限製高消費人員
4.中國高管信息公開網
【特征】
中國執法信息公開網的主要功能是司法拍賣和司法評估。
也就是說,當被執行人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時,法院將通過本網站拍賣被執行人的全部財產。
提供有關正在拍賣的財產的以下信息:
1、房產的評估價值和起拍價。
2、需繳納投標所需的保證金及加價費用。
拍賣財產的名稱、地點、麵積、數量、規格。
4、拍賣時間和拍賣結束時間。
5.拍賣場、聯係方式。
除此網站外,還有【阿裏巴巴司法拍賣】和【京東司法拍賣】,內容同上
5.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係統
【功能】
您可以查看公司信息,包括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股東詳細信息、行政處罰、經營範圍等信息。
除此之外
[企業檢查]
係統可以查詢更多信息,包括法院執行情況、訴訟參與情況、房產、工廠、知識產權等財產狀況。
【網站鏈接】
律師有權向派出所查詢被起訴人個人信息(附:判決書全文)
【裁判積分】
1、公安派出所有主管戶籍工作的法律責任
根據《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規定,公安派出所作為縣級公安機關的派出機構,負有主管轄區內戶籍工作的法律責任。
2、受委托律師可以對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承辦的法律事務的有關情況進行調查。
《律師法》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律師受委托自行調查取證的,可以憑律師執業證書調查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承辦法律事務的有關情況。以及律師事務所的證明。”受托律師可以憑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書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承辦法律事務的有關情況。
3、被起訴人個人信息與偵查、委托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有關。
公民信息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動情況的個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件號碼、通訊聯係方式、地址等。受委托律師向公安派出所調查委托案件被起訴人的人口信息,是與其所承辦的法律事務有關的調查。
4、公安派出所依法提供相關公民人口統計信息,不構成泄露個人信息。
公安派出所按照律師法的規定向符合資格的律師提供與其辦理法律事務有關的公民人口統計信息的行為,不構成泄露公民個人信息。公安派出所可以告知偵查律師在詢問過程中應當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受委托的律師應當將依法查詢的公民人口信息合理用於其承辦的法律事務,不得泄露相關人員的隱私,否則應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沉陽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沉水灣派出所吳雲濤案
二審行政判決書
(2019)遼01行末743號
上訴人:沉陽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沉水灣派出所,住所地沉陽市和平區長白街296號。
法定代表人:徐保偉,派出所所長。
委托代理人:江曉天,派出所工作人員。
委托代理人:程凱,派出所工作人員。
被上訴人:吳雲濤
上訴人沉陽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深水灣派出所因未履行協助偵查的法定義務,向本院提起訴訟。上訴人不服沉陽市沉河區人民法院遼0103刑初460號行政判決。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審判現已結束。
一審法院查明,原告吳雲濤係遼寧省盛恒律師事務所律師。2018年10月16日,原告向被告深水灣派出所工作人員索要高某某、高某某、張某的個人信息,被告工作人員拒絕了原告的詢問請求。原告於同年11月6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被告履行協助原告獲取高某某、高某某、張某個人信息的法律義務。
一審法院認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的規定,被告作為區級公安機關的派出機構,負責轄區內的戶籍工作。本案爭議的焦點是被告拒絕向原告提供公民信息是否符合法律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律師受委托自行調查取證,可以憑律師執業證書和律師事務所證書,調查有關法律事務。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反映情況。”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受托律師可以憑律師執業證書和律師事務所證明,對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承辦的法律事務的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本案中,被告主張該公民信息與原告辦理的法律事務無關。一審法院認為,公民信息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動情況的個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件號碼、通訊錄等。聯係方式、地址等。
原告申請本案調查時,向被告提供了專門的調查介紹信、律師證、授權委托書等材料,可以證明原告作為律師接受了委托人的委托。委托並受律師事務所指派對被告的訴訟請求進行調查。委托案件被起訴人的個人信息屬於與其所承擔的法律事務有關的調查工作。因此,被告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對於被告主張的公民信息保護已納入刑法範疇,被告無權向他人透露個人信息。
一審法院認為,
依法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提供公民信息,不構成泄露公民個人信息。被告不能據此拒絕向申請人提供個人信息。獲取公民信息的有關單位和個人向他人泄露公民個人信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此,被告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綜上,原告提供了調查所需的證明材料,並向被告申請公民信息調查,符合法律規定。
被告拒絕向原告提供公民信息的行為構成行政不作為。
被告沉陽市公安局沉水灣派出所和平分局將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就原告吳雲濤申請調查高某某、高某某、和張X;
2、駁回原告吳雲濤的賠償請求。訴訟費用50元,由被告、沉陽市公安局、沉水灣派出所和平分局承擔。
上訴人深水灣派出所上訴稱,原審適用法律為《律師法》第三十五條第二款,明確規定律師行為屬於調查取證,內容涉及法律事務的處理。公民信息屬於個人隱私,受法律保護,與證據、事務無關。而且,該法規定了律師的權利,並沒有規定被找回的單位和個人的義務。吳雲濤獲取的信息並未獲得被收集人的同意,因此仍需相關法院調查程序。請求本院撤銷一審判決,判令被上訴人承擔訴訟費用。
被訴人辯稱
被申請人吳雲濤提交答辯狀,認為被申請人委托上訴人對其涉案當事人個人信息進行調查,是對其所承辦的案件法律事務相關信息進行調查。被申請人以律師身份申請獲取公民個人信息。不屬於行政法上公民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的行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恰當。我們請求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原審被告未向一審法院提供證據。
原告在原審中向一審法院提交的證據包括:1、原告的身份信息,證明原告的個人信息;2、律師證明;3、律師調查取證專用介紹信;4、委托書、證明原告律師依法獲取信息的證據2-4號;5、證明被告拒絕向原告提供詢問信息的照片;6、錄音,證明被告人、監察機關、檢察機關均稱該律師不是機關、單位,無法獲取信息;7、人心網截圖證明被告拒絕原告詢問個人信息;8、委托合同證明原告受當事人委托,簽訂了委托合同。但由於被告拒絕向原告提供信息,隻能解除委托合同並退還費用。
經原審質證,原告提供的證據1至4能夠證明原告向被告申請履行協助調查的法定職責並提供了相關材料,本院予以采納。原告提供的第5-8號證據,被告對其真實性不信任。提出異議並確認其真實性。
本院經審查,認為原審證據正確。
本院經審理查明的事實與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一致,本院予以確認。
本院認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律師受委托自行調查取證,可以憑律師執業證書和律師事務所證書,調查有關法律事務。並向有關單位或個人反映情況。”本案中,被上訴人在申請調查時,向上訴人提供了專門的調查介紹信、律師證明、授權委托書等材料,可以證明原告作為律師接受了調查請求。受委托人委托並獲得律師事務所授權。委托上訴人調查委托案件中被訴人的人口統計信息,屬於與其所承擔的法律事務相關的調查。根據上述法律規定,上訴人應當向被詢問人提供包括被詢問人的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地址、公民身份號碼等信息。
關於上訴人提出的向被申請人提供公民人口統計信息構成泄露公民個人信息的問題。
本院認為
根據律師法規定,上訴人向符合資格的律師提供與其辦理法律事務有關的公民人口統計信息的行為,不構成泄露公民個人信息。詢問過程中,申訴人可以告知詢問律師應當承擔的責任和義務。被申請人應當將依法查詢的公民人口信息合理用於其辦理的法律事務,不得泄露相關人員的隱私,否則應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綜上,一審法院認定上訴人應被上訴人申請履行法定職責並無不當,本院予以維持。
綜上,原審判決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八十九條第一款第項的規定,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訴訟費50元由上訴人沉陽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沉水灣派出所承擔。
此決定為最終決定。
首席法官龍國華
董楠法官
吳曦法官
2019年8月29日
書記員劉思宇
來源: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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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被訴訟會影響征信嗎
被起訴會影響您的個人信用報告。
一、個人信用報告信息來源。
個人信用報告的數據信息來源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渠道:
貸款機構記錄個人貸款還款表現。這不需要任何進一步的解釋;
公用事業單位適用於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電信等先消費、後付費的業務。如果未按時還款,個人信用報告上將留下違約記錄。當然,這和貸款違約是一樣的。即使出現違約,債務仍然需要償還。隻是這個違約記錄還沒有在全國範圍內廣泛推行,但我們相信很快就會在全國範圍內推廣;
法院,記錄參與訴訟的公民個人的信息,包括法院判決的記錄;
政府部門、稅務機關、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記錄欠稅情況、住房公積金繳納情況等。目前這個項目還沒有在全國範圍內普及,相信很快就會實施。
2.個人信用報告中的訴訟信息。
一般情況下,當公民個人就經濟合同糾紛或權利義務未能達成一致時,會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作為最終解決辦法。判決作出後,法院將向原告和被告作出判決。有的地方還會上傳。就個人征信係統而言,有些地方無法接入互聯網上傳,但大部分都會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係統等網站進行記錄和公示。或企查查、企信寶等)。銀行貸款審核員會在貸款調查階段查詢這些網站。也就是說,如果一個人被起訴,無論是否記錄在個人征信係統中,銀行都會很容易知道,此時申請貸款成功的可能性很小。
遇到這種情況,建議盡快處理被訴信息。如果欠了別人錢,應該趕緊想辦法籌集資金來還清,或者與對方協商免除部分債務。雙方都應該讓步並妥善處理。如果得知自己將被債權人起訴,而案件尚未立案,最好與對方協商撤訴,並作為補償,盡早歸還債務,或者償還部分的錢。
在中國傳統觀念裏,“餓死不盜,冤死不告”。如果能被債權人起訴,那一定是對方無法承受,不得不采取這一步。如果您是債務人,您必須代表另一方。為了您自己的利益考慮一下,也是為了避免玷汙您的信用報告和個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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