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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傷死亡賠償金打給誰(工傷死亡賠償款多久到賬)

      發布時間:2024-01-02 04:07:46 尋找專業律師團隊 740次 作者:律師案件網

      由誰支付工傷死亡賠償金

      恰巧,一名員工在送貨時遭遇車禍身亡,雇主因負債累累而自殺。用人單位未為因車禍死亡的員工辦理綜合保險。那麼工傷死亡賠償金由誰來支付呢?不久前,上海閔行區法院就一起工傷死亡賠償案作出答複,稱用人單位的妻子、子女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工傷死亡賠償金打給誰(工傷死亡賠償款多久到賬)

      車禍中喪生的員工名叫張欽。他是上海的一名農民工。他在淩開的一家裝修店打工。一天晚上,他駕駛著一輛帶動力裝置的無牌三輪車到店裏送貨。返程途中行駛在蓮花路時,與一輛客車相撞身亡。

      交通管理部門認定,事故雙方均負有過錯。客車司機未按規定駕駛,張欽駕駛的動力三輪車無證無照。因該客車為保險車輛,雙方對交通死亡事故承擔同等責任。保險公司支付了其應得份額的賠償金,司機賠償了死者家屬20萬多元。

      那麼工傷死亡賠償金由誰支付呢?按照工傷死亡賠償標準,死者家屬也應獲得10萬元以上的賠償。正當死者家屬向雇主索要賠償時,雇主淩某因負債過高而割脈自殺。為了獲得賠償,死者家屬將雇主的妻子和孩子告上法庭。原告認為,張琴在工作中發生車禍死亡,屬於工傷,應予全額賠償。現任雇主去世,留下的裝修店由其妻兒繼續經營,其遺產由其繼承,應承擔賠償責任。

      被告的妻子和兒子認為,首先,他們不是張勤的雇主,因此不需要承擔張勤工傷死亡的賠償責任。而且,由於經濟困難,他們無法承擔賠償責任。第三,張勤明知自己駕駛的車輛無牌照,仍違法上道路行駛。他應該為這次事故承擔責任。

      經審理查明,張勤係淩某雇傭,事發時受淩某指使向客戶送貨。事故中他所駕駛的車輛也是淩提供的。鑒於此,法院判決雇主淩某承擔賠償金10萬元以上。法院指出,淩某雖已死亡,但根據法律規定,其賠償責任應屬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連帶債務,由淩某的妻子負責償還。鑒於淩某的兒子是法定繼承人,故認定其在範圍內與母親共同承擔還款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