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燒烤案律師團隊,唐山燒烤案律師團隊是誰
唐山燒烤打人者主犯陳繼誌將被判什麼罪?其他從犯將被判多少年?
陳繼誌就是該起案件中最先挑起事端的綠衣男子!正是因為他最先沒有約束好自己的言行,後期才導致4名被打女子不同程度受傷!
看過視頻的都知道,10日淩晨2時40許,身穿綠色衣服的陳繼誌走到店內對白衣女子進行推搡,被女子推開後對其進行撕打,白衣女子和對麵黑衣女子出於人身安全的考慮,拿起啤酒瓶朝陳繼誌頭部和其他部位打去。
如果不是陳繼誌最先言語騷擾、觸碰女子腰部,那麼此起打人事件也許就能避免了,所以說他是“始作俑者”也不過分。
陳繼誌是始作俑者沒錯,但能否確定他是本案的“主犯”還有待確定,並非最先挑起事端的人就一定是主犯:
在刑事共同犯罪中,根據每個人所起的作用不同,可以劃分為主犯、從犯和脅從犯,量刑輕重依次遞減。
對於主犯的認定,如果是“犯罪集團”,那麼起到“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是主犯,可能居於幕後;如果是“聚眾鬧事”,那麼起到“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是主犯,也就是說主犯並不一定是打人最“凶”的那一個,甚至可以是沒有動手的那一個。
因此,雖然陳繼誌最先挑起了事端、打人幾乎從店內打到店外全程參與,但鑒於該起案件尚未確定是“臨時起意”,還是“有組織”的預謀,因此把陳繼誌認定為“主犯”還為時尚早。
再退一步講,在未經法院有罪判決之前,都不能稱之為“罪犯”,而是以“犯罪嫌疑人”稱呼。
當然,假設該案是偶然性發生的,沒有事先組織或預謀,背後沒有組織或策劃者,那麼從陳繼誌打人的“積極性”,以及對受害女子造成的傷害最大這兩點來考量,事後認定其為主犯是可以的。同理,其他8人中,可能有些也被認定為主犯(主犯不一定隻有一個),或者從犯。
唐山打人三男子會行政處罰還是會判刑,如果判刑判多久?
一,現在已經有專家跳出來替嫌疑人開脫了,次此次事件說成互毆,可見這打人五虎能量還是有點的,但這個事件定為互毆的慨率為零,我們可以看官方的通報字眼,用的是暴力毆打他人和抓捕字眼!要知道如果定互毆的話,隻是治安拘留十五天。所以這個結果基本不可能。
二,故意傷害罪,從視頻可以看出是綠夾克先騷擾白衣女子並動手打人的,黑衣女子才反擊的,完全處於正當防衛,而綠夾克的同夥到來後,不但不勸架,反而加入毆打女子的行列!在女子失去反抗能力仍然持續毆打,情節十分惡劣。故意傷害罪跑不了。
三,尋釁滋事罪,指無故騷擾他人,肆意毆打他人,損毀公私財物,或在公共場所鬧事,情節嚴重的行為,這個是大家的共識!定這個也是板上釘釘的事。
四,涉黑涉惡,從網友扒出的往年事例,還有蛋糕店老板實名舉報的情況來看,很有可能,但這個是要講究證據的,就目前流出的視頻和網友扒出的證據表明,涉黑涉惡很有可能。不過一切看證據。我們靜等通報吧!
五,如何量刑,尋釁滋事如果初犯則在五年以下,拘役或管製,多次且情節十分惡劣的話則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故意傷害且他人構成重傷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數罪並罰,十年以上跑不了,如果涉黑涉惡的話,最高可無期。
不過最終量刑會考慮到打人者和受害者是否認識或先前有無糾紛,加害人積極賠償後受害者是否諒解等等因素有關。
不過受害者是否諒解不會對量刑產生必然結果。情節十分惡劣,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等等才是最終量刑的因素。
六,總結,此次事件發生時間,剛好是唐山市召開掃黑除惡專項會議期間,有可能警方會利用這個節點,展開一場聲勢浩大的掃黑除惡風暴。甚至會變成全國大風暴。
最終結果會如何,我們拭目以待吧!相信警方一定會秉公執法!
唐山燒烤店打人者能判死刑嗎?打人者當然不會判死刑,也不會判無期徒刑。那判多少年合適,我們主要從以下分析。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主犯5-8年,從犯3-5年。
從被打的女子的初步受傷救治情況和在公眾場合多人參與毆打的情節,最主要的是此事已經成為社會輿論熱點,當地政府已經發布公告從嚴從快處理。這幾個打人者肯定是在法律規定罪名內的頂格處罰,但是還要看主犯從犯與累犯的問題。
打人者構成什麼罪名?我認為是構成尋釁滋事罪。此案件中打人者是多人在公眾場合對女性進行騷擾辱罵,隨意毆打他人,尋釁滋事、起哄鬧事。我們從視頻中也可以看到被害人沒有生命危險,打人者到這判刑多久,最主要根據被害人的傷情鑒定。根據現場被害人被毆打的情形,筆者估計被害人傷情在輕傷一級或者輕傷二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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