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訪問律師案件網!

      律師案件網

      您現在的位置是: 首頁 > 律師事務所去哪裏找 >詳情

      法院不讓複製庭審錄像怎麼辦呢(法院不讓複製庭審錄像怎麼辦理)

      發布時間:2024-05-06 13:40:18 律師事務所去哪裏找 268次 作者:律師案件網

      當事人委托律師代理出庭,現在官司輸了,律師說庭審記錄無法調閱,這合理嗎

      庭審筆錄可以調取,但不排除部分法院不配合。讓律師多與法官溝通。

      法院不讓複製庭審錄像怎麼辦呢(法院不讓複製庭審錄像怎麼辦理)

      這個問題提出了兩個主要問題。第一,律師在接案時是否進行了充分的分析和預判?律師是否告知委托人訴訟風險?第二,庭審前律師是否通知委托人出庭?律師是否履行了告知義務?

      關於第一個問題,我們的律師在受理案件之前必須向委托人告知訴訟風險。目前,廣東省律師協會要求在受理案件時向委托人出具書麵《訴訟風險告知書》。律師不僅要關注案件事實,更重要的是分析證據,做足夠的法律研究。一般情況下,勝訴的概率是可以預測的。

      當然,預判並不意味著一定能打官司。不要理解為100%。希望大家理解,這是對律師責任心、專業精神的更高要求。

      關於第二個問題,一般情況下,如果委托律師出庭,委托人則無需出庭。然而,這裏有很多考慮因素。每個人都應該記住這一點,但以下情況除外:

      1.離婚案件

      你想不想離婚,這不是律師的事。離婚案件中不要寫特別授權書。律師不能代表委托人與當事人離婚。

      2、民間借貸

      如今,法院在處理民間借貸案件時非常謹慎,甚至非常緊張。複雜的民間貸款和常規貸款往往緊密相連。如果轉賬很複雜,又沒有銀行轉賬,這種情況下委托人就必須出庭,否則律師更有可能被拖下水但在幕後做的事情是違法的,甚至是犯罪的,這裏就不詳細說了,大家一定要有風險防範意識)。

      3、涉案金額大、案件複雜。

      一般來說,案件越複雜、金額越大,律師就越難全麵掌握案件事實。

      法庭審理是最重要的部分。委托人出庭有助於查明真相。很多時候,事情的真正來龍去脈隻有客戶自己知道!

      4.客戶特別關心結果

      有些人辦完委托手續後就可以放心讓律師來辦了。有的時候,客戶一天打一次電話,讓人驚慌失措。那你一定要注意了。這種客戶必須被允許出庭。題主提問的情況就是這樣。

      你不讓他出庭,你不通知他出庭,他就問你,為什麼收了錢還輸了?你為什麼不通知我聽證會的消息?

      如果你不告知客戶,你自然會無言以對。如果你讓他上法庭,他就會知道自己輸在哪裏了。他也能感受到律師的不易。很多時候,並不是律師粗心。事實上,律師一直在幫忙。委托人進行了抗辯,但因法律規定或證據不足而敗訴。

      5.客戶很難打交道,什麼事都關心。

      律師在接案之前必須能夠認出人。有的人根本不講道理,有的人則亂七八糟。如果你遇到這樣的客戶,不知道如何拒絕,不讓他參加庭審,那麼他以後就會罵你。讓你從頭到腳都感到羞愧。

      越是困難的客戶,越要注意細節。成人的世界裏沒有“容易”這回事,尤其是律師行業!

      6.首次委托的客戶

      律師與委托人建立信任關係有一個過程,委托人認可律師的專業水平、辦案風格和人品也有一個過程。

      從委托人的角度來看,第一次委托律師時,是有一些不信任或者缺乏信任的。這就需要律師能夠向委托人展示更多的案件細節,讓我們的法律服務“看得見、聽得見”,所以首先對於這次受委托的委托人,我建議你把他們帶到法庭上。

      您在法庭上的良好表現會讓您的客戶感到專業和專注,他們將來很可能會被推薦給您。

      以上幾點供大家參考。讓我簡要總結一下:

      為什麼法院開庭的時候,不準私自錄音和錄像

      開庭時可以錄音、錄像,這是毫無疑問的,但誰來錄音、如何錄音,需要在監督下操作。

      訴訟當事人或參加聽證的當事人錄音、錄像並非不可能。他們必須單獨申請並獲得批準才能繼續。為什麼會有如此嚴格的審查?

      任何糾紛到達法院並由法官主持審理後,必須遵守法院的規則和秩序,服從法官的全麵管理。隻有這樣,才能維持法庭的莊嚴和肅靜,人們才能自發地從內心感受到審判的權威和可靠。從公平的角度來看,判決結果更容易讓人接受。

      如果法官在進行庭審,下麵的人在拍照、錄像、走來走去、走來走去,勢必會影響雙方的表現和法官的庭審進度,更容易讓人感受到他們不嚴肅、不嚴肅。可靠的感覺。

      如果法庭可以隨意錄音、錄像,那就跟菜市場一樣了。大家不僅可以記錄,還可以在下麵吹牛。那麼法院的形象是怎樣的,法院的秩序是怎樣的,判決的結果會不會讓當事人感到不嚴肅、不公平呢?可靠性怎麼樣?

      前麵說過,法庭外的其他錄音錄像需要經過許可,但法庭自己的錄音錄像卻是必須的。有些審判必須在線直播。

      法庭的錄音、錄像顯然更加規範,不會影響法庭審理的正常秩序。當事人確需要庭審錄音錄像內容的,可以向法院申請複製。

      但需要注意的是,複製的視頻材料僅供您本人在案件中使用,未經許可不得傳播或分發,因為有些法庭審判會涉及許多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未經許可傳播造成不良影響的,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情節嚴重的甚至可能構成犯罪。

      在實際工作中,法庭審理已經是公開審判的例子,錄音錄像的性質實際上就相當於公開審判。從當事人和觀察者的角度來看,錄像的必要性確實不大。

      當然,如果你覺得必須保密,一種方法是提前申請許可,另一種方法是事後申請複製視頻的記錄。

      法院無論如何都不給我複製庭審視頻怎麼辦

      提問者可能誤解了最高法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庭審錄音錄像的若幹規定》

      第十一條當事人、辯護律師、訴訟代理人等可以按照規定複製、轉錄庭審錄音錄像,必要時人民法院應當配備相應的設施。

      本文的理解是,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複製音像材料。雖然“可以”二字給了你選擇權和請求權,但重點是下麵的“按照規定”,賦予了法院判決權。如果您的請求不符合規定,法院依法不向您抄送是合法的。如果法律規定的是“當事人、辯護律師、訴訟代理人等申請複製庭審錄音或者轉錄錄音錄像的,人民法院應當許可”。

      第七條

      訴訟參與人對庭審筆錄有異議,申請補充更正的,書記員可以播放庭審錄音、錄像進行核實、更正;不允許補充、更正的,應當記錄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