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法院判決不服提出疑義怎麼辦呢(對法院判決不服提出疑義怎麼辦理)
對判決的結果不滿意不服判決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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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審判決後,原告和被告都可能對判決結果表示不滿。如果我對判決結果不滿意怎麼辦?——答:申訴!今天小編就給大家簡單分析一下有關“申訴”的一些內容。
1.哪些裁判可以申訴?
原則上,地方各級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可以上訴,但也有例外。即使您不服以下判決,也不能上訴: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書;
適用特別程序、監督程序、公告程序作出的判決;
(3)小額索賠訴訟的判決。當然,除了判決之外,對一些判決不服的人也可以提出上訴,比如:
法院受理案件前,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作出“不予受理”裁定的;
法院受理案件後,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作出“駁回起訴”的裁定;
(3)“管轄權異議”。實踐中,提出“管轄權異議”的往往是被告。被告會認為受理案件的法院沒有管轄權,法院會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進行審查。如果異議不成立,則裁定駁回。對裁決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訴;
“駁回破產申請”的決定也可以提出上訴。
2.誰可以提出上訴?
3、“上訴人”和“被上訴人”如何確定?
誰是“上訴人”、誰是“被上訴人”並無定論。一般來說,最簡單的區別是:提出上訴的人是“上訴人”,不提出上訴的人是“被上訴人”。當然,如果雙方當事人,即原告和被告都提出上訴,那麼他們都是“上訴人”。對於第三方來說也是如此。隻要他提出上訴,他就是“上訴人”。
【這裏還有一個更專業的知識點。如果不明白,可以忽略它,即在“必要的共同訴訟”中,有權上訴並提起上訴的人是“上訴人”,“上訴人”是針對誰雙方當事人對權利義務分配有爭議的,以“被上訴人”為“被上訴人”,其他當事人可按照原審訴訟情況排列]
4、申訴期限是如何確定的?
判決的,應當自判決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上訴;
裁定的,應當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提出上訴;
涉外案件且僅針對無境內住所的,應當自一審判決、裁定送達之日起三十日內提出上訴。其他涉外案件,無特殊情況,按照一般申訴期限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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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法規: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五條:上訴應當提出上訴狀。上訴狀的內容包括當事人姓名或者名稱、法人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或者其他組織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姓名;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編號、案由;以及上訴的請求和理由。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六條上訴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當事人或者對方當事人代表的人數提交副本。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送原審人民法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七條收到上訴狀後,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應當自收到上訴狀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收貨日期。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未提交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書和答辯書後,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材料一並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不服法院判決該怎麼辦
訴訟有贏家,也有輸家,法院的判決未必能讓所有人都滿意。遇到這樣的聚會是很常見的。一審敗訴後,他們會變得異常情緒化。他們會向辦案法官投訴,並利用非法手段尋釁滋事,最終耽誤了自己維權的有效時間。
我國司法體係充分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維權渠道。並非所有案件僅憑一項法院判決即可生效。收到敗訴判決後,您應及時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利。下麵將告訴您在不同情況下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利:
1、如果對一審判決不滿意,一審判決最後往往會明確寫明上訴法院和上訴日期。上訴日期一般為收到判決書之日起15天內。請注意,上訴日期是您收到判決的日期。準確計算並非以判決書簽署日期為依據。經常有人問上訴期限如何計算。若在法定期限內提出上訴,二審法院將依法繼續審理。
2、如果對二審判決不服,大家都知道,二審判決已經作出,立即生效,當事人可以進入執行程序。然而,仍然有辦法彌補這種情況。您需要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法院申請再審。
3、案件經過一審、二審、再審,對判決結果仍不滿意的,也可以在2年內向作出生效判決的同級檢察院申請檢察監督。年。這也是您申請救濟的最後一種方式。
友情提醒:當今是法治社會,打官司必然有敗訴方。如果因各種原因敗訴,及時通過法律途徑維權,不要因小失大!
害怕法院判決不公該怎麼辦
讓我告訴你什麼時間。
1.標題有問題。看了你對問題的描述,我感覺裁判不存在所謂的“違法”問題。也許你預見到可能會出現不利的情況,但即使最後的結果確實對你不利,你的證據是否有問題,不足以支持你的主張,導致法院無法做出對你有利的判決?對案件進行預判和指責並不是一個好習慣。描述案例時描述案例,尋求解決方案時尋求解決方案。首先不要在案例中添加太多主觀和情緒化的描述。
2、回到本案,離婚訴訟可以通過判決結案,也可以通過調解結案,就看雙方能否順利協商好各自的訴求。協商不成的,可以判決結案。如果您聲稱該房產存在貸款以外的購房債務,則需要在房產分析時通過證據證明該債務的實際存在。如果貸款確實是為了購買房屋而產生的,您有權要求法院在計算財產補償時扣除。如果你沒有辦法證明債務確實存在,法院當然不可能為你計算債務。如果能證明債務的存在和性質,法院就會判決抵償債務的賠償金與男方是否同意扣除無關。
3.如果您認為證據充分,但一審法院仍拒絕抵銷您的債務和賠償,您可以上訴。如果您的上訴被拒絕,您可以請求重審。不建議上訪。自己想想原因吧。當然,你也應該思考一下,在這個案件中,你的哪些不足導致了你的主張不被支持。
4.你後麵的分析其實是很正確的。假設你陷入了你設想的情況,那就沒有辦法了。但這並不意味著一定存在違法行為。正如我之前所說,首先判斷你的證據是否不足。
5.這個問題實際上不是一個學術問題或開放問題。說到具體案例情況,還是需要具體分析。如果您想保險起見,建議您找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士進行有償谘詢,分析案情和證據,提出訴訟方案。此外,您還可以直接委托律師代理案件。畢竟在知乎這樣的免費平台上給你提建議是大家熱心的,但最終隻能給出一個大概的想法,並不能真正解決問題。解決問題重要的是要回到社會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