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執行期間利息是多少2020年(法院執行期間利息是多少錢)
法院判決的利息如何計算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公開發布的《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第三部分“關於借款合同”《關於審理合同糾紛案件的通知》明確規定:“為深化利率市場化改革,推動實際利率下降,自2019年8月20日起,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人民銀行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每月20日9:30開放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和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公布標準取消。即日起,人民法院判定貸款利息的基本標準改為“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需要注意的是,雖然貸款利率標準發生了變化,但存款基準利率並未相應變化,仍可適用相關標準。”
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民事判決第1549號最新判決中,利率規定如下:
利息以下列所欠工程款XXXX元為基礎,按照2015年6月3日至2019年8月19日同期中國人民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算,2019年8月20日起至本判決生效之日止。
根據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同期公布的貸款市場行情
利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