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訪問律師案件網!

        律師案件網

        您現在的位置是: 首頁 > 刑事案件律師 >詳情

        法院故意要本人去拿判決書怎麼辦呢(法院故意要本人去拿判決書怎麼辦理)

        發布時間:2023-11-29 20:53:42 刑事案件律師 898次 作者:律師案件網

        法院的傳票不去拿會怎樣

        從近年來司法實踐的趨勢來看,法院逐漸重視送達程序。在向您發送傳票之前,法官通常會打電話給您以確認您的身份。如果連電話都無法接通,法官將考慮以公告方式送達。

        法院故意要本人去拿判決書怎麼辦呢(法院故意要本人去拿判決書怎麼辦理)

        因此,如果你連法院的電話都沒有接到,那麼你很有可能不會收到傳票。但一旦你接了電話並了解了訴訟,我個人建議你接聽電話,不要當鴕鳥。

        那些不去法院接受請願書,卻在法官到來時避免見到,或者不透露具體地址,甚至被封鎖後拒絕接受的,都會產生很大的影響。

        例如:

        1. 法官對你的第一印象不好。

        不接受傳票不能停止訴訟程序。最多隻能拖兩個月(公告期),但付出的代價卻不小。如果站在你的角度思考,法官首先會對你產生問題,因為你惡意給他的工作增加了步驟和難度(兩次公告,缺席判決)。而且,拒絕接受傳票給人一種做賊心虛的印象,更重要的是,給人一種不尊重法律的印象。所以,如果你早點拒絕傳票,你出庭應訴時,法官的臉色肯定不好看。雖然還沒有到法官硬要你違法的程度,但是在他的自由裁量範圍內,你絕對是責任上限。

        2、無法理解對方的主張和證據

        如果你不接受傳票,你就不好意思去法院查閱卷宗,所以你不知道對方在訴狀中說了什麼,也不知道他們出示了什麼證據。即使對方的起訴書漏洞百出,或者對方的證據鏈支離破碎,你抓住漏洞反擊的機會也沒有了。隻有知己知彼才能百戰百勝,而這個免費觀戰的機會就被錯過了。當然,除非你願意承認失敗。

        3.無法及時響應糾正視聽問題

        事實上,法官對辯方的印象往往比起訴書更深刻。充分、實質性的辯護陳述,可以調動法官敏感的職業神經,讓法官產生“這個案子不簡單”的印象,這對於後續的法庭質證和辯護至關重要。但如果你不接受傳票並進行辯護,那麼傳到法官耳朵裏的將是原告的家庭故事。無論原告的理由多麼蹩腳,都很難敗訴。

        4. 無法跟進訴訟程序

        如果您不接受傳票,您很可能不會回應訴訟。你可能永遠不知道審判期間發生了什麼。至於判決結果,隻能通過網上搜索法院公告來了解。如果不小心,就會錯過上訴期限。直到你被限製消費太多或者你的銀行賬戶被凍結之前,這都會非常不舒服。

        因此,當您接到法院的電話或收到法院的傳票時,不要害怕。這不是一份銷售契約,如果你簽署了它,你也不會失去你的財產。仔細閱讀訴狀,核對對方的證據,先評估對方的手牌,然後再考慮是否出庭應訴或聘請律師應訴。這是一個理性的成年人會做的事情。

        法院叫我去拿判決書,未出庭可以判決嗎

        法院審理案件後,原告、被告均須出庭受審。如果原告不出庭,案件可能會被駁回。被告不出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對於一些必須出庭的被告人,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

        必須到庭的被告人經兩次傳喚後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逮捕。 “該法規定,民事案件被告人拒不到庭的,應當拘傳。

        對於其他被告人不出庭的,法院將依法作出判決。人民法院的缺席判決是依法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然而,判決的內容可能對您不利,因為您沒有出庭辯護。即使缺席,判決的內容仍然需要履行。

        對於缺席判決,人民法院還將按照法定方式和程序宣判並向缺席當事人送達判決書,並保障當事人充分行使上訴權利。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三條原告被傳喚後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院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駁回案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五條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由人民法院決定是否準許。

        人民法院決定不準撤訴,原告經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