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起訴別人需要多少錢費用(去法院起訴別人需要多少錢呢)
起訴他人需要走哪些流程需要多少錢
進度更新7.12
被告此前不同意調解,遂提起訴訟。調解員幫我們自動轉入起訴程序,並通過EMS發送了訴訟費繳納通知。下麵是附上的一個小注釋。
我選擇的是到指定銀行現場支付(這個支付,比如要求你去盛京銀行支付,你就去離你家最近的盛京銀行就行,而不是指定銀行)。
然後指定了一名評委(如您在小程序中看到的)。交完費用,大概一個月過去了。辦事員聯係我們,要求提供補充材料,包括證據複印件、身份證正反麵複印件、起訴書。紙質版材料。我們又去了法庭。好累好麻煩
然後又等了幾天,收到了法院的傳票!讓我們知道開庭日期,大約是收到傳票後三周。
開庭那天,我很緊張,法官遲到了,唉。然後事情並沒有想象的那麼嚴重。被告沒有來,說自己做了手術,然後提供了解決方案,就是分期還款。我們也同意了。這大概是法庭調解吧?我也不太明白。反正好像沒有正式的判決什麼的。最終簽訂了調解協議,幾天後被告將到庭簽署並生效。判決書與調解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被告未能按時繳納款項,可以直接到法院一樓大廳申請執行所有剩餘欠款。
對了,至於律師費,我們之前付了700。本次法院調解,法院將退還350,剩下的350由被告承擔!
不知道被告這個不靠譜的騙子能否按時還錢。如果沒有,我們就強製執行吧。
調解員已經為我們安排了與被告的會麵時間,果然調解員隻能不斷催促才能推動案件的進展!
以下是原答案
首先是起訴,現在可以網上起訴,避免了當事人來回奔波。
首先,在微信上搜索“中國移動微法院”,點擊“我要立案”,立案審理,不願意接受調解的再立案。
進入立案界麵後,按照界麵要求填寫表格。大致填寫案件類型,不必太精確,然後開始寫投訴書。您可以參考網上投訴模板來編寫。簡要寫下原告和被告信息、您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等。截圖上傳。
為證明當事人身份,需對原告身份證正反麵進行拍照並上傳。
證據材料就是你的證據文件,比如合同、欠條等上傳照片。
至於其他材料,可能會有當事人送達地址和送達方式的確認,需要向法院索取。因此,最好是第一次去法院,向法院確認所有材料都已填寫完畢,可以到立案法院問訊處詢問。注意,如果被告是公司,則需要提供該公司的信息卡,該信息卡可以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係統中獲取,保存截圖即可。如果被告是自然人,他或她必須有地址。也最好提前記下被告負責人的聯係方式。
隻需提交最終申請即可。
序列號生成後,將由法院進行人工審核。您必須經常登錄微法院小程序查看、查看案件進展情況。如果審核失敗,會告訴你原因,你可以重新申請。
如果申請獲得批準,您將進入訴前調解。訴前調解員很忙。你一定要及時去法院查看你的案件進展情況,找出你的調解員是誰,添加微信,留下聯係電話,然後你就可以催促她繼續進行。調整一下,一定要主動聯係她,別指望她主動聯係你(笑哭)
稍後如有進展會更新。
到法院打官司到底要交多少錢訴訟費用標準告訴你
去法院打官司需要多少錢?訴訟收費標準一覽!請收藏
2019-11-14-23:50
訴訟費用繳納說明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繳納的訴訟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申請費;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日期出庭的證人、鑒定人、翻譯員、理算員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費。
一、案件受理費繳納標準
1、單品不超過10000元的,每件加收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繳納2.5%;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加收2%;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加收1.5%;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加收1%;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加收0.9%;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按0.8%繳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加收0.7%;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加收0.6%;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加收0.5%。
1、離婚案件每件收費50元至300元。財產分割時,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再另行支付;超過20萬元的部分,加收0.5%。
2、侵犯姓名權、所有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等人格權案件,每件繳納100元至500元費用。損害賠償時,賠償金額不超過五萬元的,不再另行支付;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加收1%;超過10萬元的部分,加收0.5%。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需繳納50元至100元的費用。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無爭議金額、金額的,每案繳納500元至1000元;涉及爭議金額、價值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支付。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收費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繳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收費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收費50元。
(六)當事人對案件管轄提出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繳納50元至100元的費用。
2. 申請費繳納標準
(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執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書、調解書,已經履行完畢的債務文件經公證機關依法強製執行的,以及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的。裁決書和外國仲裁機構裁決書,按照以下標準繳納:
1、無執行金額或價格的,每件加收50元至500元。
2、成交金額或成交價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加收50元;超過1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部分,按照1.5%的稅率繳納;超過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繳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0.5%繳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0.1%繳納。
(二)申請保全措施的,應當根據實際保全財產的數額,按照下列標準繳納:
財物金額不超過1000元或不涉及財物數額的,每件加收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加收1%;超過10萬元的部分,加收0.5%。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繳納的費用最高不得超過5000元。
(三)依法申請支付令的,需繳納財產案件受理標準1/3的費用。
(四)依法申請公示、提醒的,每項申請需繳納100元。
(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確認仲裁協議效力的,每件需繳納400元。
(六)破產案件按破產財產總額計算,財產案件受理費減半,但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三、免收案件受理費的情況
與免除訴訟費用不同,有些案件不需要當事人申請,法律明確規定不需要訴訟費用。主要包括:
(一)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
(二)決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或者駁回上訴的;
(三)不服不予受理、不予起訴、管轄異議等裁定提起上訴的案件;
(四)行政賠償案件。
(五)按照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規定的審判監督程序審理的案件。但是,當事人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的,人民法院審查後決定再審;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並在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後申請再審的,人民法院判決的案件除外審查後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