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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案件請律師有什麼風險,刑事案件請律師有什麼風險嗎

        發布時間:2024-01-10 15:20:48 刑事案件律師 0次 作者:律師案件網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於刑事案件請律師有什麼風險的問題,於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刑事案件請律師有什麼風險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特別授權律師有什麼風險?

        所有的有效委托都是特別授權,都是以白紙黑字注明自己聘請的律師能夠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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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規定:全權代理就是沒有具體事項的代理權,也就是無權代表當事人對訴訟中的任何事項作出有效決定。法官們每當看到全權代理的委托書時,都會問律師:你在訴訟中能夠針對那一項具體事項作出有效決定呢?此時的律師麵對法官一定是支支吾吾答不上來!

        因此,對律師的特別授權是常態。需要注意的是,在程序上可以授予代理律師的程序性決定權。在實體上一般都不授予代理律師涉及委托人實體利益的決定權。

        特別授權就是我們通常所講的全權委托,即代理律師在代理民事案件中,除了代理程序性事宜外,還有權代理您就案件實體性問題直接做出決定,比如可以代為起訴,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代為提起反訴,代為同對方調解,代為執行和解,代為簽收相應法律文書,代為提起上訴等,特別授權的律師在實施上述行為時,可以直接在相關法律文書上以訴訟代理人的名義簽字,不需委托人的追認便直接產生法律效力。一般授權的律師,沒有權利直接代替當事人做出上述決定。

        委托代理人與當事人之間的一種特殊委托訴訟代理,委托人先不預支付代理費,案件執行後委托人按照執行到位債權的一定比例付給代理人作為報酬。

        如果敗訴或者執行不能,代理人將得不到任何回報;如果債權一旦執行到位,被代理人將按照約定的高額比例支付給代理人,對雙方來講都存在一定風險,所以稱之為風險代理。

        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規定:

        第十三條 規定,實行風險代理收費,律師事務所應當與委托人簽訂風險代理收費合同,約定雙方應承擔的風險責任、收費方式、收費數額或比例。

        擴展資料

        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五條

        律師事務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

        (一)代理民事訴訟案件;

        (二)代理行政訴訟案件;

        律師會見的禁忌有哪些?

        解答:禁忌如下:

        一、防止泄露案卷材料及其他依法不應公開的信息
        辯護律師在審查起訴階段、審判階段,不要輕易將案卷材料交由被告人親友複製、傳閱,不宜泄露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中不應當公開的信息,以免有觸犯泄露不應公開的案件信息罪、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披露、報道不應公開的案件信息罪的刑事風險。

        二、不能帶非律師參加會見,絕不能帶當事人家屬參加會見

        這裏的非律師指的是執業律師、實習律師之外的人,根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非律師會見需要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因此,不能帶非律師參加會見,更不能帶當事人家屬參加會見,當事人家屬與當事人有利害關係,帶其會見極有可能引發串供、毀滅、偽造、轉移證據方麵的刑事風險。

        三、不能向當事人傳遞監管場所禁止的各種信息、物品

        不能為當事人與其親友之間傳遞紙條、信件、食品、藥品等;不能為當事人在其他授權委托書、合同上簽字提供幫助;不能為當事人與其親友傳遞任何關於密碼、暗語信息等有可能妨礙偵查審判的行為。當事人有什麼話要轉達家屬時,律師告知其應僅限於生活上、家庭事務方麵。因此,對當事人要求轉達一些不合理甚至是違法的事項的時候,要明確告訴這不能轉告,如果當事人一再堅持,也必須注意分寸,該轉告的就轉告,不該轉告的堅決不能轉告。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於刑事案件請律師有什麼風險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於刑事案件請律師有什麼風險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