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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起訴流程怎麼走家長代替律師(民事起訴流程怎麼走家長代替法院起訴)

        發布時間:2023-11-28 19:16:03 律師事務所去哪裏找 511次 作者:律師案件網

        民事訴訟的流程是什麼

        提起民事案件訴訟程序的前提是民事糾紛的發生。如果發生民事糾紛,沒必要去法院起訴,因為還有其他方式解決衝突,比如衝突雙方握手言和,或者通過第三方調解、解決等。訴訟往往是最後的手段。

        民事起訴流程怎麼走家長代替律師(民事起訴流程怎麼走家長代替法院起訴)

        並非所有民事糾紛都會由法院受理,受理範圍必須符合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不可能向任何法院提起訴訟。必須符合訴訟管轄的規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還應注意不要在訴訟時效過後提起訴訟,因為過了訴訟時效後,被告將享有辯護權,從而降低了勝訴的可能性。

        想要打贏官司,首先要收集足夠的證據。法院隻會根據證據來判定事實,而不僅僅是當事人的陳述。

        證據已經準備好了,如果你想起訴,還需要寫起訴書。其實,寫投訴書並不難。互聯網上有很多模板。您可以參考模板編寫一些簡單的民事案件。但不懂法律的人往往不知道如何寫。你可以找律師或者懂法律的人來寫。一些比較複雜的案件還是需要專業人士來撰寫,因為考慮訴訟主張非常重要。我認為訴訟請求是投訴的核心,如何選擇訴訟請求會影響訴訟的成敗。

        寫好起訴書並準備好初步證據後,就可以到法院立案大廳立案了。立案時必須預先繳納律師費,且繳納律師費的數額有特殊規定。法律費用隻需提前支付。如果原告勝訴,律師費將由被告承擔。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起訴時盡量提供被告準確的身份和地址信息,以便法院聯係被告、送達傳票。如果傳票無法送達被告,則需要公告送達,非常耗時。

        立案登記製度改革以來,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將在7日內立案。如果不符合,法院將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訴訟。如果當事人對這兩項裁決不服,可以在10天內提出上訴。

        法庭通常會在開庭前進行調解。如果調解成功,調解書與判決書具有同等效力。

        如果調解失敗,訴訟程序將繼續進行。法院應當在受理案件後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15日內提交起訴狀。

        辯護陳述。許多被告不會提交答辯書。

        對於複雜的案件,法院會通知當事人交換證據。對於一些簡單的案件,當事人可以憑原始證據直接向法院起訴。

        從起訴到判決一般需要多長時間?這取決於具體情況。如果適用簡易程序,則三個月內結案;如果適用普通程序,則六個月內結案。民事訴訟法對簡易程序與普通程序的區別作出了具體規定。

        法庭審理分為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當事人陳述等幾個階段。在法庭辯論結束前,當事人可以改變其主張。

        庭審結束後,法官將在幾天內做出判決。當事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後15天內提出上訴。如果他們不上訴,判決就會生效。此時,敗訴方必須履行判決書中規定的法律義務。如果不履行,勝訴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製執行。

        以上是民事訴訟流程的簡單介紹。這中間還有很多具體的操作細節。如果您需要訴訟,可以谘詢我。

        民事糾紛的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民事訴訟程序應如下:

        1、當事人書麵申訴。

        2、到法院立案大廳繳納費用並立案。

        3. 法院收到立案通知後,會告訴您案件的負責人是誰。

        4、法庭將通知您(同時通知被告人)開庭時間及注意事項。

        5、一審法院開庭審理,作出終審判決,並將判決書送達雙方當事人。

        6、雙方當事人看到判決後,如不服,可以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

        7、二審判決後,即成為終審判決。判決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後,執行程序開始。

        八、勝訴方向執行庭或者法院執行局申請執行。

        9、敗訴方還有一次上訴機會(申請再審)。當事人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向上級法院或者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申請再審。有兩點要記住:第一,重審的機會隻有一次;第二,重審的機會隻有一次。其次,上訴不影響執行。

        如果有啟發,感謝您的評論。

        打官司流程是怎樣一共分5步

        1.收集證據。所謂訴訟,就是收集證據。在起訴之前,您必須收集盡可能全麵的證據。證據代表法律事實。當證據鏈呈現在法官麵前時,還原了案件事實,讓法官更容易判案。

        2. 撰寫投訴。參考證據準備適當的投訴。民事起訴狀是啟動法律訴訟的重要法律文件。適當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的陳述以及法律依據,都是決定訴訟成敗的重要因素。所以,寫投訴書的時候一定要有好的想法和設計。否則,不僅會影響訴訟結果,有時還會造成費用損失。

        3. 立案。首先,您必須選擇有管轄權的法院,然後提交投訴、證據、雙方身份信息等相關材料。收到法院受理通知書後,等待法院傳票通知開庭。

        4. 開庭。法庭程序主要包括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法庭調查階段的舉證、質證是專業性很強的訴訟活動。辯論階段是你充分解釋支持你的主張的事實理由和法律依據的階段。其目的是說服法官和對方接受其觀點。等待法庭辯論後的判決。

        5、調解或判決。庭前或者庭審期間,經雙方當事人同意,法官可以組織調解。調解成功的,雙方將簽訂調解協議並簽字,並按要求製作調解書。調解不成或者不進行調解的,法官將在開庭後作出判決。收到判決書後,當事人如不服判決,必須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15日內提起上訴,啟動二審程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一、第六十三條民事訴訟中的證據種類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麵證據; (三)物證; (四)音像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檢驗記錄。

        2. 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方式

        提起公訴,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書,並按照被告人的人數提交副本。寫訴狀確實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訴狀,由人民法院記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3. 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書

        起訴狀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係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或主要負責人、職務及聯係方式; (二)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姓名、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四)證據及證據來源、證人姓名、住所。

        4. 第一百二十二條:預先調解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糾紛,適合調解的,應當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五、第一百二十三條立案與受理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保障當事人的起訴權利。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原告對裁決不滿意,可以提出上訴。

        六、第一百三十六條開庭通知和公告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開庭時間、地點。

        七、第一百三十七條審前準備

        開庭前,書記員應當核查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並宣示法庭紀律。開庭審理時,審判長會對當事人進行核查,公布案由,公布審判員、書記員名單,告知當事人相關訴訟權利和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申請回避。

        8. 第一百三十八條:法院調查令

        法庭調查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一)當事人陳述; (二)告知證人的權利和義務,作證,宣讀缺席證人的證言; (三)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四)宣讀鑒定意見; (5)讀出檢查記錄。

        9.第一百四十一條法庭辯論

        法庭辯論按照以下順序進行:(一)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 (二)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 (三)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 (4)相互辯論。法庭辯論結束後,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順序征求各方當事人的最終意見。

        10. 第一百四十二條庭審調解

        法庭辯論結束後,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可以調解的,仍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作出判決。

        11. 第一百四十八條句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應當公開宣判。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應當在宣判後立即送達。宣判時,應當告知當事人上訴的權利、上訴的期限和可以上訴的法院。宣告離婚判決時,應當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再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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