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訪問律師案件網!

        律師案件網

        您現在的位置是: 首頁 > 尋找專業律師團隊 >詳情

        不同意二審判決怎麼辦(不認同法院的判決怎麼處理)

        發布時間:2023-11-28 18:01:56 尋找專業律師團隊 132次 作者:律師案件網

        二審法院不公正的維持一審判決,如何維權

        感謝邀請。

        不同意二審判決怎麼辦(不認同法院的判決怎麼處理)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第二百零五條的規定,當事人認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不服的,可以向上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涉及人數較多或者雙方都是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六個月內提出;有新證據或者其他法定情形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判決、裁定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申請。

        民事訴訟法第209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一)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申請再審裁定的; (三)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在三個月內對當事人的申請進行審查,並作出是否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決定。當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本案已二審通過,判決已生效。您可以通過申請再審或申請檢察建議來維護自己的權利。但除非在申請再審時提供新的證據(所謂“新證據”是指原審後新發現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否則很難獲得許可申請再審。

        僅供參考,感謝您的關注!

        對判決的結果不滿意不服判決怎麼辦

        【聲明】:本文為“躍龍法律”在本平台發表的原創文章。未經許可不得複製或轉載。

        法院一審判決後,原告和被告都可能對判決結果表示不滿。如果我對判決結果不滿意怎麼辦? —— 答:申訴!今天小編就給大家簡單分析一下有關“申訴”的一些內容。

        1. 哪些裁判可以申訴?

        原則上,地方各級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可以上訴,但也有例外。即使您不服以下判決,也不能上訴:

        (一)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書;

        (二)適用特別程序、監督程序、公告程序作出的判決;

        (3) 小額索賠訴訟的判決。當然,除了判決之外,對一些判決不服的人也可以提出上訴,比如:

        (一)法院受理案件前,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作出“不予受理”裁定的;

        (二)法院受理案件後,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作出“駁回起訴”的裁定;

        (3)“管轄權異議”。實踐中,提出“管轄權異議”的往往是被告。被告會認為受理案件的法院沒有管轄權。法院將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進行審查。如果異議不成立,則裁定駁回並駁回案件。對裁決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訴;

        (4)“駁回破產申請”的決定也可以提出上訴。

        2. 誰可以提出上訴?

        一般來說,一審是原告或被告。實踐中也存在“有獨立權利要求的第三方”和“無獨立權利要求的第三方”。這裏,唯一的“無獨立主張的第三方”是,隻有當您被判定有責任時,您才有權上訴。本文這裏不再展開“第三方”的具體內容。如果您通過律師上訴,則必須獲得特別授權。無行為能力人、限製行為能力人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當事人提出上訴。 《悅龍法律》提醒您,如果代理人提出上訴,代理人並不是所謂的“上訴人”。上訴人應當是他所代表的“當事人本人”。

        3、“上訴人”和“被上訴人”如何確定?

        誰是“上訴人”、誰是“被上訴人”並無定論。一般來說,最簡單的區別是:提出上訴的人是“上訴人”,不提出上訴的人是“被上訴人”。當然,如果雙方當事人,即原告和被告都提出上訴,那麼他們都是“上訴人”。對於第三方來說也是如此。隻要他提出上訴,他就是“上訴人”。

        【這裏還有一個更專業的知識點。如果不明白,可以忽略它,即在“必要的共同訴訟”中,有權上訴並提起上訴的人是“上訴人”,“上訴人”是針對誰雙方當事人對權利義務分擔有爭議的,以“被上訴人”為“被上訴人”,其他當事人可按照原審訴訟情況排列]

        4、申訴期限是如何確定的?

        (一)判決的,應當自判決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上訴;

        (二)裁定的,應當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提出上訴;

        (三)涉外案件且僅針對無境內住所的,應當自一審判決、裁定送達之日起三十日內提出上訴。其他涉外案件,無特殊情況,按照一般申訴期限辦理。

        關注微信公眾號“廣東法製”,享受免費法律谘詢,了解更多最實用的老百姓法律實務分享。

        相關法律法規: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五條:上訴應當提出上訴狀。上訴狀的內容包括當事人姓名或者名稱、法人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或者其他組織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姓名;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編號、案由;以及上訴的請求和理由。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六條上訴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當事人或者對方當事人代表的人數提交副本。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送原審人民法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七條收到上訴狀後,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應當自收到上訴狀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收貨日期。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未提交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書和答辯書後,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材料一並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不服法院判決該怎麼辦

        訴訟有贏家,也有輸家,法院的判決未必能讓所有人都滿意。遇到這樣的聚會是很常見的。一審敗訴後,他們會變得異常情緒化。他們會向辦案法官投訴,並利用非法手段尋釁滋事,最終耽誤了自己維權的有效時間。

        我國司法體係充分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維權渠道。並非所有案件僅憑一項法院判決即可生效。收到敗訴判決後,您應及時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利。下麵將告訴您在不同情況下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利:

        1、如果對一審判決不滿意,一審判決最後往往會明確寫明上訴法院和上訴日期。上訴日期一般為收到判決書之日起15 天內。請注意,上訴日期是您收到判決的日期。準確計算並非以判決書簽署日期為依據。經常有人問上訴期限如何計算。若在法定期限內提出上訴,二審法院將依法繼續審理。

        2、如果對二審判決不服,大家都知道,二審判決已經作出,立即生效,當事人可以進入執行程序。然而,仍然有辦法彌補這種情況。您需要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法院申請再審。

        3、案件經過一審、二審、再審,對判決結果仍不滿意的,也可以在2年內向作出生效判決的同級檢察院申請檢察監督。年。這也是您申請救濟的最後一種方式。

        友情提醒:當今是法治社會,打官司必然有敗訴方。如果因各種原因敗訴,及時通過法律途徑維權,不要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