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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半年法院不執行怎麼辦呢(到了半年法院不執行怎麼辦理)

        發布時間:2024-01-01 20:30:03 刑事案件律師 566次 作者:律師案件網

        法院已到執行部分,不給執行,我該如何處理

        “如果你打贏官司,對方就會給你還錢。”很多人對法律程序存在這樣的誤解。我們必須強調的是,提起訴訟並不一定意味著對方一定會給你還錢,或者更恰當地說:並不意味著對方一定要還你錢。一份有效的判決書是法院對您權利的認定和保護。雖然判決書往往會明確被告應當向你履行的義務,但如果被告不履行,你不能僅僅依靠這份判決書直接找上門來強迫他履行義務。

        到了半年法院不執行怎麼辦呢(到了半年法院不執行怎麼辦理)

        那麼,在收到生效判決後,您應該怎樣做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護自己的權益呢?下麵筆者給大家簡單介紹一下判決書的執行流程:

        拿到判決書後,我們首先有一個履行期限。一般判決書都會規定被告的履行期限為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0-15日。如果被告在履行期限內履行了判決的內容,那麼對於原告來說,這個法律程序就基本完成了。

        但在我遇到的大部分案件中,被告都不會履行判決內容,有的被告甚至會在訴訟前或訴訟中轉移財產逃避履行。一般來說,這個時候他們隻能向一審法院提出申請。或者被執行財產所在地法院可以申請強製執行,以達到訴訟目的。同時需要注意的是,申請法院強製執行的期限為自前述履行期間最後一日起兩年。此時,原告再次向法院申請執行時,被告可以提出訴訟時效抗辯,此時法院將無法執行案件。

        此時,法院收到執行申請後,會向被執行人(即被告人)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被執行人履行判決書規定的義務,或者報告其情況。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同時,法院還會對被執行人的房產、動產、銀行、證券賬戶等財產線索進行調查,即俗稱的“五查”。

        此時,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義務的,終止執行;不履行義務的,終止執行。如果沒有,法院通過調查查明被執行人財產的,將直接對被執行人采取查封、凍結、扣劃、拍賣等措施進行處罰。財產用於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的,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

        如果法院在執行過程中未能查詢被執行人的財產,則有兩種情況:一、被執行人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此時,法院將根據申請或依職權將被執行人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同時限製消費(不得乘坐航班、高速二等座以上座位)火車、兒童不準上私立學校等)、限製出境等措施; 2、被執行人轉移或者隱匿財產,拒絕執行的。此時,法院可以根據刑法有關規定,認定該人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罰金、或者根據情節輕重,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申請強製執行一年半法院什麼結果也不給怎麼辦

        我不知道你向執行法院申請的案件有多少。一般來說,主城區法院執行法官每年辦理的案件數量在300件左右。

        我回答下麵的問題,這是法官接案後處理案件的一般程序。

        如今,案件數量巨大。立案後,必須在線同步掃描,才能發送給各法院後台工作人員。有的法院實行分步程序,由後台手工將案件登記在分案簿上,然後指派工作人員送達執行通知書和財產申報通知書。準備完畢後,交由專人郵寄給被執行人。寄出的郵件被貼上郵票並從郵局退回後,所附文件將被傳遞給集中檢查和控製人員。查控人員在線進行兩種方式的查控,然後根據財產類別、非財產、什麼類型的財產進行分配。然後將每個執行小組分配給每個執行法官。

        以上案件均為全球案件,統一處理。一個月的病例數約為600-700例。你算一下就知道工作量有多大了。正常情況下,從您提交案件之日起,需要兩天時間才能將案件分配給法官。幾個月後。

        法官接到案件後,會根據你案件的具體情況進行處理。但考慮到每個法官的辦案量巨大,如果你不主動聯係法官,他也沒有必要聯係你。

        因為一般情況下,如果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法官會直接執行執行,並在需要您配合時與您聯係。但你說已經一年半沒有聯係你了,那麼正常情況下,你的案件不應該有財產線索可供執行。同時,一個執行案件的執行期限是半年,所以你的案件應該已經處於結束本次執行的過程中,也就是最終文件。如果你不聯係法官,你可能要等到最高法院最終係統檢查被執行人是否有銀行存款,並通知法官恢複執行。

        我上麵說的是告訴大家,執行案件一般需要很長的時間。同時,如果你不主動聯係法官,法官聯係你的可能性也比較小。

        你說你聯係不到執行法官。你聯係過他幾次?我一直打辦公室電話,但是早上打不通,下午打不通,今天也打不通,隻好明天再打。與審判法官不同,執行法官有大量時間在戶外度過。如果多次聯係不上你的執行法官,法院一般會有信訪接待部門或者院長接待處。也可以根據法院時間前往,請求幫助聯係執行法官。

        我的案子到執行局半年不執行,怎麼解決

        那我簡單說一下,你的案子立案執行了嗎?如果沒有,您將不得不排隊等待提交案件。

        如果立案執行了,負責人是不是忘記了你的案子?如果不是,那麼負責人基本上知道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

        你的被執行人真的有能力執行嗎?如果不是,那麼辦案的人隻是把你的案子放在一邊,讓你心裏好受一些,這樣你就不用在知乎上問:“為什麼我的案子被告知20天後不能執行”執法局?”

        您本人名下的被執行財產是否為車輛?如果是這樣,殯儀館還在等待交警支隊攔下你的車。

        您執行名下的房產是房屋嗎?如果是這樣,承辦人仍在評估清理房屋出售的可能性。

        其實,你的不滿隻有一種可能,那就是被執行人銀行賬戶裏有足夠的錢,但負責人就是不想執行。那你就放心去紀委吧。

        因為據我了解,三年的時間基本解決了實施困難後,就不再有這麼愚蠢的組織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