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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審法院不開庭怎麼辦理(再審法院不開庭怎麼辦呢)

        發布時間:2024-04-15 19:05:31 刑事案件律師 688次 作者:律師案件網

        我申請再審的案子沒有開庭,就結案終結了,是維持了二審原判的意思嗎

        也可以找到新的理由駁回起訴,如下例所示。[cp]#兩會觀摩檢察#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布會#案件快報[超字]##正義呐喊[超字]##中國newshotspotexplosioncenter[超字]##新聞調查[超字]##正能量語錄[超級詞]##中央新聞[超級詞]##天氣好我就去找你#?新聞#北京突發新聞##焦點訪談[超級詞]#?國務院常務會議將10月1日,在九屆四中全會勝利召開和全麵深化司法體製改革之際,河南省民營企業家周順傑和已轉為黨員的父親60多年來,感謝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對他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法官王鳳強的舉報。對豫興中行政案第1168號審理中判決違法的關注和關注最高院申字第號。2020年2月29日,周順傑終於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於2019年12月30日作出的裁定書。根據誰執法、誰普法的規定,周順傑順傑期待李曉梅法官複審裁決為何有兩項就在一個月前,我強烈上訴,要求李曉梅法官按照規定解釋法律,如果她拒絕履行義務,解讀法律,我會在有生之年去北京,千方百計找到她,因為按照司法問責製的要求,主審法官李曉梅應該對這個案件負責。對生命負責!)以及鞏義市人民檢察院對周順傑歐寶轎車國家刑事賠償案的關心和重視。感謝最高人民檢察院全體檢察官公正、依法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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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周順傑刑事申訴案也取得新進展。滎陽市人民法院執行法官李東偉在2018年向中央駐河南省第一巡視組舉報後,在執行該案民事部分時獲悉,早在2007年,就有8名滎陽市法院一審判決前幾年,1999年,鞏義市人民政府下達公政文66號,非法收繳了私營企業鄭州鬆陽機械公司全部合法財產1.3億元。本案為上述周順傑案)河南省高院王鳳強法官2019年第1168號裕興終審行政訴訟案的舉報,該案被非法判決),新證據證明周順傑刑事案先被處決,後受審判。基本事實認定錯誤,程序違法。我們期待最高人民法院早日再審糾正此案,期待張軍檢察長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加大力度查處涉及周順傑的民事財產權糾紛案件,河南省鞏義市政府加強對行政違法和刑事申訴案件的監管,盡快為周順傑平反,使河南省鞏義市政府的方針政策落到實處。黨中央、國務院加強民營企業產權保護的要求能夠真正落到實處,切實保護民營企業家周順傑及其私營企業的合法權益,讓民營企業家周順傑真正感受到公平正義![/cp]

        民事上訴審“不開庭審理”“書麵審理”

        文/劉靜珠律師

        廣東丹珠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管委會主任

        文/餘元福

        廣東丹珠律師事務所律師助理

        目前,由於受到COVID-19疫情的影響,以及司法實踐中對書麵審理和非當庭審理概念的誤解,我國民事訴訟法中規定的“非當庭審理”的上訴審判出現了分歧。或者與一些西方國家民事訴訟法中規定的“書麵審理”的傾向趨同。實踐中,這種不開庭的異化審判方式,往往會造成“案件不結案”,導致一些敗訴方以審判程序違法為由提出再審申請和上訴函。因此,正確認識和明確民事上訴審判中“非開庭審理”與“書麵審理”的區別,對於實現司法審判程序公正,保障法律正確實施和當事人合法權益極為重要。各方的。

        不開庭審理,特指民事上訴案件中,第二審人民法院合議庭在審查案卷、調查詢問當事人後,不經過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而作出裁決的審理方式。非法庭審判與書麵審判不同,需要對當事人進行調查和詢問。書麵審理是指上訴法院審理上訴案件時,不直接傳喚相關訴訟參與人到庭,不直接調查案件,僅對一審報送的案卷材料進行審查後作出審理的方式。一項裁決。

        不開庭審理與書麵審理的區別在於,不開庭審理需要與當事人會麵了解情況,當事人在會見期間仍可以發表意見,而書麵審理則僅審查當事人的意見。案卷材料並沒有對當事人進行調查,也就是說沒有與當事人進行溝通。當事人見麵,當事人自然無法發表意見。書麵聽證會體現在大陸法係國家的立法中。例如,在日本民事訴訟上訴程序中,法院首先采用書麵審理的方式進行審查。根據提交的申訴及其書麵材料,認定其行為違法或者違法。上訴理由不能成立的,上訴法院可以不進行口頭辯論,直接作出裁決。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經審查案卷,調查詢問當事人,沒有新的事實的,應當提出證據。”或者提出理由的,人民法院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可以不開庭審理。”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三百三十三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下列上訴案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的規定,可以開庭審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審理:對不予受理、管轄權異議、駁回起訴的裁定不服的;當事人提出的上訴請求明顯不能成立的;原判決、裁定內容清楚的;事實成立,但適用法律錯誤;原判嚴重違反法定程序,需要發回重審的。我國民事訴訟的二審程序應當遵循當庭審理的原則,一審也不例外。第二審法院采取不開庭審理的方式時,應當對當事人進行調查詢問,聽取當時當事人的陳述。我國民事訴訟沒有書麵聽證的規定。對於刑事案件,二審可以書麵審理或開庭審理。但下列三類案件必須開庭審理:1.經審查調查事實不清的上訴案件;2、人民檢察院抗訴案件;三、死刑立即執行的案件。

        司法實踐中,非法庭審理規定的適用缺乏統一標準,呈現出一定的混亂局麵,有的甚至走向極端。一方麵,大多數法院在上訴程序中擴大了非當庭審理的適用範圍,甚至將非當庭審理作為原則,當麵審理作為例外。而且,一些所謂的非法庭聽證會轉變為書麵聽證會。二審法官不通知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到庭,僅根據上訴狀、原案卷宗材料等書麵材料進行審理並作出裁定。另一方麵,部分地區法院單方麵追求降低不開庭上訴比例,甚至實現100%公開開庭。例如,甘肅省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積極打造“陽光審判”工程,全麵實施二審案件審理。

        2、上訴請求不僅應當事實清楚、法律依據明確,而且還應當預測對方可能提出的主張,以便給予充分答複。這樣的書麵意見將有助於法官了解案件的全貌,理解並接受自己的觀點。

        3、應主動電話聯係法官,確定法官是否可以對案件進行“書麵聽證”,並及時提交不同意聽證方式的書麵意見,並說明理由。

        4、相關二審法官在未對當事人進行調查、詢問的情況下作出判決,律師認為判決結論確實錯誤的,可以及時回答當事人的疑問,並征求當事人的意見。是否委托代理人申請再審。

        民事訴訟上訴案件審理應當遵循當庭審理的原則,不得開庭審理,並嚴格控製不開庭審理的適用條件。同時,民事上訴審判中的非法庭聽證應當與西方國家民事訴訟法中的書麵審判不同。要堅持調查詢問當事人這個重點,維護法律正確實施,保障當事人應有的程序權利,讓人民群眾特別是涉案當事人感受到公平正義。力爭避免“案子結束”變成“案子結束”。

        關於作者

        作者:劉靜珠律師

        廣東丹珠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管委會主任

        山東大學法學碩士、華東政法大學法學學士、廣東丹珠律師事務所黨支部書記。原國家一級法官、榆林仲裁委員會兼職仲裁員、深圳市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個人、深圳市總工會專家講師團講師。在20多年緊張的法庭工作中,他兩次榮獲個人三等功。擔任民事審判指導組組長,主持或參與審理各類案件5000餘件。具有深厚的法學理論功底和豐富的司法實踐經驗。他在房地產法律服務、公司法律事務和傳統民商事糾紛領域具有相當的專業知識。在國家級、省級報刊雜誌上發表論文十餘篇,並在多家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講學,受到廣泛歡迎。

        作者:餘元福

        廣東丹珠律師事務所劉靜珠律師團隊律師助理

        中共黨員,上海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民商法碩士,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甲級。研究領域為民法、公司法。曾獲得學校特等獎學金、一等獎學金、研究生入學獎學金、上海法智特律師事務所獎學金等獎項。法律知識基礎紮實,精通合同法、侵權責任等民事法律,具有優秀的文字功底。

        申訴、申請再審——不服法院生效裁判怎麼辦

        上訴、再審申請——不服法院生效判決怎麼辦?——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1、當事人認為法院生效判決有錯誤的,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請重新審理?

        當事人認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結果有錯誤,或者有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願原則或者調解協議內容違法的,可以申請再審。人民法院重新審理生效案件)。申請再審時,不停止原判決的執行。

        2、申請再審和上訴有什麼區別?

        上訴是指以一審無效判決為由,向上級人民法院申請重新審理案件的行為。申請再審是指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申請向已經作出生效判決的上級人民法院重新審理的案件。

        三、申請再審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申請法院再審應當符合下列條件:當事人認為生效判決、裁定確實有錯誤,生效調解協議違反自願原則或者調解協議內容違法的;申請有合法理由;在法定期限內提出再審申請的;向作出法律文書的上級人民法院申請。

        四、人民法院已經生效裁判的案件,在什麼情況下應當重新審理?

        當事人的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原判決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的;原判決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偽造的;原審法官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當事人因客觀原因無法自行收集庭審所需證據,書麵申請法院調查取證,法院未予收集的。調查收集;原判決適用法律確實錯誤的;違反法律規定、錯誤管轄的;審判組織組成違法或者依法應當回避的審判人員未回避的;無訴訟行為能力人無法定代理人,或者因非本人或者其代理人的原因,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不參加訴訟的;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未經傳票缺席判決的;原判決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的;原判決所依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違反法定程序,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或者審判人員在審理案件時有貪汙、受賄、徇私舞弊、濫用法律行為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五、人民法院在什麼情況下應當重新審理調解結案的案件?

        當事人有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願原則或者調解協議內容違反法律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6、如果對生效判決不服,應在多長時間內向法院申請再審?

        一般來說,當事人對生效的民事、行政判決不服的,應當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後6個月內向法院申請再審。原判決所依據的法律文書六個月後被撤銷或者變更,且法官審理案件時發現有貪汙、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行為的,自審理案件起三個月內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日期向法院申請再審。

        七、哪些案件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不得申請再審:已經生效的解除婚姻關係的判決;按照監督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業破產和債務清償程序審理的案件;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審理後維持原判的案件。

        八、複審申請應當包括哪些內容?

        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再審申請人、再審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自然人應當注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係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注明名稱、住所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係方式;出具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名稱、申請再審的生效法律文書名稱、案號;申請再審的理由;原因有多種的,應當一一列出;撤銷或者變更生效法律文書的具體訴訟請求;申請再審的標的和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理由和證據;受理再審申請的法院名稱;再審申請人章簽名或者蓋章;再審申請提交日期。

        九、再審申請人除再審申請外,還應當提交哪些材料?

        再審申請人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再審申請人為自然人的,還應當提交身份證明複印件;再審申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複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如委托他人代為申請的,應提交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申請再審的有效法律文書原件或者核證副本;生效法律文書是二審、再審判決書的,應當與一審判決書同時提交、二審判決書原件或者核證副本;原審提交的主要證據副本;申請再審事由和再審請求的證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