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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案件法院不受理怎麼辦(民事案件法院不管)

        發布時間:2023-12-29 07:18:49 律師事務所去哪裏找 370次 作者:律師案件網

        民事糾紛案件終審了,還不服怎麼辦

        我國實行的審判製度是二審、終審製度。二審是終審判決,不得上訴。法庭開始執行。但你可以向更高一級的法院提起訴訟

        民事案件法院不受理怎麼辦(民事案件法院不管)

        ,申請再審,上訴期間不影響案件執行。提出上訴的期限為最終決定生效後六個月。上訴必須提交新的

        ,證明原判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程序錯誤、法官有違法行為等。

        二審程序又稱上訴程序,是人民法院根據上訴人的上訴或者人民檢察院的抗訴,進行的第二審程序。這是訴訟程序的最後程序,判決一經作出即生效。

        如果我不服二審判決、裁定怎麼辦?

        1.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提出上訴,但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2.各級人民法院院長發現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存在事實認定或者法律適用錯誤的,必須提交審判委員會處理。最高人民法院發現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有錯誤,上級人民法院已經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有權立案審理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三、最高人民檢察院認為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確實有錯誤,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有權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向同級報告。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再審條件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條當事人的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的;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四)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五)當事人因客觀原因無法自行收集審理案件所需的主要證據,書麵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

        (六)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實錯誤的;

        (七)審判組織組成違法或者依法應當回避的審判人員未回避的;

        (八)無訴訟行為能力人在沒有法定代表人的情況下代為訴訟或者因不可歸責於其本人或者其代理人的原因,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不參加訴訟的;

        (九)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

        (十)缺席判決而未傳喚的;

        (十一)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的;

        (十二)原判決、裁定所依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十三)法官審理案件有貪汙、受賄、徇私舞弊、違法行為的。

        違反法定程序,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或者法官審理案件有貪汙、受賄、徇私舞弊、濫用法律行為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法院判錯案究竟應該怎麼辦遇到冤案應該找誰投訴呢

        眾所周知,法院是一個“公平公正”的地方。但隨著這兩年提起訴訟的人越來越多,越來越多的人對法院感到不滿。一些當事人在訴訟結束後會抱怨,稱法院犯了錯誤。

        那麼在訴訟過程中遇到法院判決錯誤的情況該怎麼辦呢?

        在我國現行法律體係中,訴訟法實行二審製度。因此,如果個人或團體確實對法院的審判結果有疑問,可以通過再審程序提起訴訟。再審實際上是對已經產生法律效力判決的案件進行再審。不僅當事人可以申請再審,人民法院、檢察院也可以申請再審。

        一、當事人提出再審申請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

        當事人認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人數眾多或者雙方都是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二、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的情況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

        各級人民法院院長發現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調解書確實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應當提交市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最高人民法院認為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確實有錯誤,上級人民法院也發現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有錯誤的下級人民法院有權立案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案件的階段不同,再審的方式也有所不同。如果案件一審判決尚未生效,民事案件可以在15日內向上級法院提起上訴。案件一審判決已經生效或者案件處於二審階段的,可以向檢察院申請抗訴處理。

        在不少地方法院,由於各種地域因素等原因,某些案件存在不公正現象,直接損害了多方當事人的權益。那麼,當法院或法官做出不公平或錯誤的決定時,您應該向誰投訴?

        1.向紀檢監察機關投訴

        由於法院屬於國家行政機關,法官屬於行政機關公務員,紀檢監察機關受理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違反行政紀律的投訴、舉報。所以如果你想起訴法院或者法官,你可以去紀檢監察機構。此外,紀檢監察機構還將受理法院、法官對行政主管機關的處罰不服的投訴。

        2、向法院紀檢部門投訴

        法院紀檢部門與上述紀檢監察機構類似。主要監督法院內部人員的工作行為,受理違紀行為的舉報,受理工作人員對處分不滿意的投訴。因此,如果您想向法官投訴,可以直接到本法院紀檢部門投訴。

        3.向上級法院提出申訴

        根據我國《法院組織法》,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接受高級人民法院的監督。如果當事人認為法官審理案件違法,可以向上級法院提起上訴。判決已經生效的,可以申請再審。正確的。

        因此,如果當事人確實遇到審判不公正的情況,可以提出申訴或者申請再審。監察機關調查證明法官審判案件存在違法行為的,可以給予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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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害怕法院判決不公該怎麼辦

        讓我告訴你什麼時間。

        1.標題有問題。看了你對問題的描述,我感覺裁判不存在所謂的“違法”問題。也許你預見到可能會出現不利的情況,但即使最後的結果確實對你不利,你的證據是否有問題,不足以支持你的主張,導致法院無法做出對你有利的判決?對案件進行預判和指責並不是一個好習慣。描述案例時描述案例,尋求解決方案時尋求解決方案。首先不要在案例中添加太多主觀和情緒化的描述。

        2、回到本案,離婚訴訟可以通過判決結案,也可以通過調解結案,就看雙方能否順利協商好各自的訴求。協商不成的,可以判決結案。如果您聲稱該房產存在貸款以外的購房債務,則需要在房產分析時通過證據證明該債務的實際存在。如果貸款確實是為了購買房屋而產生的,您有權要求法院在計算財產補償時扣除。如果你沒有辦法證明債務確實存在,法院當然不可能為你計算債務。如果能證明債務的存在和性質,法院就會判決抵償債務的賠償金與男方是否同意扣除無關。

        3.如果您認為證據充分,但一審法院仍拒絕抵銷您的債務和賠償,您可以上訴。如果您的上訴被拒絕,您可以請求重審。不建議上訪。自己想想原因吧。當然,你也應該思考一下,在這個案件中,你的哪些不足導致了你的主張不被支持。

        4.你後麵的分析其實是很正確的。假設你陷入了你設想的情況(兩次審理中30萬元的債務都沒有處理掉,債權人後來向你索賠,但你的前夫沒有財產),那就沒有辦法了。但這並不意味著一定存在違法行為。正如我之前所說,首先判斷你的證據是否不足。

        5. 這個問題實際上不是一個學術問題或開放問題。說到具體案例情況,還是需要具體分析。如果您想保險起見,建議您找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士進行有償谘詢,分析案情和證據,提出訴訟方案。此外,您還可以直接委托律師代理案件。畢竟在知乎這樣的免費平台上給你提建議是大家熱心的,但最終隻能給出一個大概的想法,並不能真正解決問題。解決問題重要的是要回到社會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