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每月工作時間是多少小時(勞動法每月工作時間是多少天)
請問2020年一月份標準工時是多少小時
1、係統工作時間計算:
全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每季度工作日:250天4個季度=62.5天/季度;
每月工作日:250天12個月=20.83天/月;
工作時間的計算:將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天8小時。
2、日工資與小時工資的換算:
根據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法定節假日期間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時,不排除國家規定的11個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和小時工資的換算為:
日工資:每月工資收入每月發薪天數;
小時工資:每月工資收入(每月發薪天數8小時);
每月發薪天數=(365 天- 104 天) 12 個月=21.75 天。
勞動法中的工作時長是多少加班費怎麼算
網上有傳言稱,95%的企業工作時間不符合勞動法規定。這是真的?確實,網絡上的謠言很多,但不要相信一些不靠譜的言論。如果95%的公司都違反勞動法規定,那我們為什麼還需要勞動法呢?
勞動法有哪些規定?
(一)標準工作時間。如果我們仔細看一下勞動法,勞動法規定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4小時。事實上,1995年2月,國務院發布《關於修改國務院職工工作時間條例的決定》,將職工工作時間改為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
值得注意的是,每周工作40小時、每天工作5天8小時已經成為人們的潛意識。但事實上,根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規定問答的通知》(勞動部[1995]187號)相關文件的答複是這樣的:確實需要標準工作時間,每天8小時,每周40小時。但如果部分企業因工作性質和生產特點無法實行標準工時製度,應將《條例》的實施與《勞動法》的實施結合起來,確保員工工作時間不超過40天。每周工作小時,並且每周至少休息一天。部分企業可按規定申請不定時工作時間、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因此,如果公司每天工作7小時,周六需要再工作半天,這也是符合規定的。
(二)關於加班時間。如果我們每天的工作時間超過勞動法規定的標準工作時間,就屬於加班。但加班時間可分為三類:工作日加班、法定節假日加班、休息日加班。
延長工作時間又分為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和加班日延長工作時間。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加班工資的150%,不得休息。加班日延長工作時間可分為兩種情況。遇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支付加班工資的300%。如果休息日加班,首先要考慮是否請假。如果休息一天,則無需支付加班費。如果不加班,則應支付加班工資的200%。
如果法定節假日加班,則無需請假。隻要你加班,就應該支付300%的加班費。法定節假日延長工作時間不乘以150%,而是按當日加班工資標準的300%計算。也就是說,法定節假日24小時內,隻要工作8小時,就應該支付三天標準工資,之後每增加一小時,就按照小時工資支付300%的加班費。工資標準。
休息日加班最大的特點就是可以請假。無法請假的,按照工資標準支付200%的加班費。
關於加班時間的限製,一般要求延長工作時間每天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36小時規定不僅包括延長工作時間,還包括法定工作日和休息日的加班。
加班的處罰按照勞動監察條例執行。如果超過法定加班時間,每人每月將被處以100至500元的罰款。這裏有一個問題。如果用人單位加班並按規定支付加班費,員工投訴、舉報加班行為沒有任何經濟意義。勞動部門隻能要求企業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然後責令企業改正,並對企業進行處罰。由於加班工資至少是正常工資標準的1.5倍,一些中低收入人群仍然希望多加班,賺取更多收入。因此,很多工人隻是忍氣吞聲,忍受著這些加班行為。
除了加班外,還有自願加班。中國人民曆來是一個非常勤勞的民族。馬雲日前表示,能夠在阿裏巴巴集團實現996工作,他很幸運。劉強東甚至表示自己平時的工作時間是81168,這兩位互聯網大佬指的是自願加班,而不是強迫加班。由於工作節奏快,互聯網公司的崗位需要長時間集中注意力,加班是常態。然而,許多工作都是靈活的。你不能加班卻看著別人加班,這就產生了羊群效應。因此,互聯網公司不斷提高工資福利,增加員工福利,減少員工投訴。騰訊的平均工資已經達到7萬元,阿裏巴巴則超過3萬元。比如你在騰訊加班,晚上10點以後,你可以支付打車回家的費用。
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以及中國社會的不斷進步,加班的情況實際上正在減少。一般來說,國有、集體企業、外資企業加班現象較少,私營個體單位略多。然而,一些工資較低的服務行業實際上很少加班。畢竟大多數人的工資並不高。加班的公司肯定不是95%的。如果有50%就超標了。工人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維權,這樣的違法企業一定會受到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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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工作時間規定是什麼
我國現行標準工時製度是工人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小時。一般情況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延長工作時間的限製包括正常工作日加班、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加班,每月工作日加班時間、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加班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章工作時間、休息和休假:
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製度。
第三十七條對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製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工資標準。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有1天休息時間。
第三十九條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其他作息辦法。
第四十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為勞動者安排下列假期的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4)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和節假日。
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應當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延長工作時間每天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的限製:
(一)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線路、公共設施出現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必須及時修複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
(一)安排職工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
(二)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但無法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
(三)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
第四十五條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製度。
職工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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