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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分割財產算錯了怎麼辦呢(法院分割財產算錯了怎麼辦理)

        發布時間:2023-12-28 04:55:06 刑事案件律師 848次 作者:律師案件網

        勞動仲裁勝了發現判決書算錯錢了怎麼辦呀

        您好, 1.隻有法院執行庭才有執行權;仲裁裁決或法院判決生效後,您可以向法院執行庭申請執行; 2、執行費用由對方承擔(部分地區要求申請人先墊付執行費用,執行後返還給您); 3、可以扣押對方的銀行賬戶、車輛、工廠、應收賬款等資產。因此,在申請強製執行時,您需要盡可能提供對方的銀行賬號或其他財產信息,以便法院執行人員盡快執行; 4、需要寫一份強製執行申請書(法院有樣本,請去然後複印一份即可),提供身份證複印件、裁決書或判決書複印件以及對方財產。有授權代理人的,應當提交授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及授權委托書;是律師的,需要提交律師事務所的證明信和律師證明等。針對您的問題,您可以提起訴訟。

        法院分割財產算錯了怎麼辦呢(法院分割財產算錯了怎麼辦理)

        夫妻離婚財產分割一方過錯怎麼分配

        夫妻分割財產時如何分配一方過錯,有兩種觀點。一是在分割共同財產時,法院直接判決有過錯方獲得較小份額的財產;二是無論有無過錯,共同財產均應平均分割。因一方過錯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離婚,不影響共同財產的平等分割。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隻有重婚、與配偶同居、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員、遺棄家庭成員等行為才被法律認定為離婚的過錯行為,且該條僅規定離婚導致有上述行為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賠償。如果離婚是由於一方過錯造成的,過錯方不分或者少分財產沒有相關法律依據。因此,第一種觀點是錯誤的。

        一方獲得較少分割或不分割的唯一情況是,在離婚期間,一方隱藏、轉讓、出售或銷毀配偶的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以試圖侵占另一方的財產。共同擁有該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獲得少量份額或不獲得份額。

        因此,不存在一方過錯導致離婚的情況,應少分割財產或將財產“收拾幹淨留下”。

        離婚後,一方對財產分割有異議怎麼辦

        1、離婚後財產分割有異議怎麼辦

        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離婚協議或者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當事人就離婚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均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同時,第九條還規定:“男女雙方在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對財產分割問題感到遺憾,請求修改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經審理,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第九條規定的‘一年’時效尚未超過。因此,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財產。但能否享有勝訴權,取決於是否您可以證明在訂立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況,如果不存在法律規定的情況,法院將駁回您的訴訟請求。

        2、離婚財產分割時應注意的事項

        提供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據時,應注意排除夫妻個人財產和家庭財產,並按照夫妻個人財產的範圍和認定原則收集和舉證。 《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的家庭財產。

        (一)夫妻共同財產。夫妻的個人財產通常以書麵形式約定。此外,未經書麵約定的夫妻個人財產還包括:

        一、《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傷而收到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費和其他費用;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約定僅屬於夫妻雙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必需品;

        (五)其他應當屬於一方的財產。

        其他應屬於一方的財產主要是指雙方辦理結婚登記但尚未同居,且雙方均已購買、使用的財產;離婚時一方當事人尚未明確獲得經濟利益的知識產權;複員軍人和複員軍人婚前所得的複員費。再就業費、從部隊帶回來的醫療補助費、回鄉生產補助費,或婚後10年內取得的複員費、再就業費。

        軍人傷亡保險、傷殘津貼以及醫療和生活津貼。

        雙方結婚前,父母出資為雙方購買房屋且未明確捐贈給雙方的部分,以及出資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部分。

        (2)家庭財產。家庭財產是指每個家庭成員擁有的財產和全體家庭成員或部分家庭成員共同擁有的財產的總和。不僅包括夫妻個人所有的財產、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還包括夫妻以外的其他家庭成員個人所有的財產和全體家庭成員共同所有的財產。對於夫妻以外成員的家庭財產,應當先進行財產分割,將夫妻共同財產與家庭共同財產分開後再進行分割。對於家庭財產問題確實難以查清的,可以通知當事人另案處理,也可以中止離婚訴訟,待財產處理案件處理完畢後再恢複離婚訴訟。

        財產問題一直是離婚夫婦之間的一大爭議。顯然,大多數人此時其實是想為自己爭取更多的利益。當他們互不相讓的時候,自然會因為財產問題發生爭執。因分裂而產生糾紛。這時,如果離婚夫妻無法協商處理共同財產,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律途徑處理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