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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案件委托律師的權限,刑事案件委托律師的權限有哪些

        發布時間:2024-03-12 08:38:59 刑事案件律師 0次 作者:律師案件網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於刑事案件委托律師的權限的問題,於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刑事案件委托律師的權限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律師代理權限有哪幾種?

        根據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之間簽訂的委托代理協議及授權委托書,依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律師在民事訴訟中的代理分為一般代理和全權代理兩種,各自的代理權限範圍有所不同

        刑事案件委托律師的權限,刑事案件委托律師的權限有哪些

        1、一般代理指在訴訟程序問題上的代理,如參加訴訟活動,調查、提供有關證據,參加法庭辯論和調解,等等。律師的代理權限是參加訴訟活動,不對當事人在案件中的實體權利作出明確的表態,因而不需要委托人對代理律師特別授權。

        2、全權代理(特別授權代理)指委托人通過特別授權委托律師對案件的實體問題直接作出決定並明確表態的代理,如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出反訴或上訴,等等。

        刑事公訴案件一般分為三個階段: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審判階段。針對三個不同階段,律師的權限有所不同。在偵查階段時,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而這個階段隻有律師可以會見,並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關案件情況。受委托的律師有權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律師能做的還有,向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對於辦案機關在辦案過程有刑訊逼供等違法犯罪情形的,可以代為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等。可以就了解到的案件情況向辦案機關提出意見。到審查起訴階段後,律師有權查閱、摘抄、複製案件的相關材料;有權會見犯罪嫌疑人,並與犯罪嫌疑人通信;有權調查和收集案件有關材料;向人民檢察院提出關於案件的辯護意見;犯罪嫌疑人在審查起訴階段被超期羈押的,辯護律師有權要求對犯罪嫌疑人依法釋放或改變強製措施,取保候審等。到審判階段時,辯護律師的權限基本與審查起訴階段相同。不同的是,辯護律師依法出庭,參加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一審判決後,律師有權獲得判決書,在上訴期間,律師可會見被告人,聽取其對判決書內容及是否上訴的意見,並給予法律幫助。

        律師為什麼不願接刑事案件?

        律師是可以接刑事案件的,律師的業務主要有訴訟業務和非訴業務。其中,訴訟業務是指律師接受當事人的委托,代理各類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案件。根據代理權限的不同,律師代理一般代理和特別代理。

        其中,代理刑事訴訟案件出庭的時候,律師的身份叫辯護人,代理民事行政訴訟案件是,律師的身份為委托人

        刑事案件跟律師簽合同注意事項?

        、你可以選擇一家與所要委托事務相符或相近的專業律師事務所及專業律師;

        2、要全麵了解律師事務所及承辦律師的從業資質、服務標準、聯係方式等基本信息;

        3、查驗一下承辦律師的《律師執業證》及其所在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

        (二)注意二:

        你應該與律師事務所簽訂委托協議,如果發生變更或增加委托內容時也應該簽訂書麵合同,委托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幾個方麵:應該約定具體明確的委托事項,律師事務所應當根據你的要求,指定承辦律師,律師事務所應當明確你的授權,是一般代理還是特別授權,應當明確律師事務所及承辦律師(受托人)的義務,應當明確你(委托人)的義務,應當約定支付的律師費用,合同有效期,合同解除的條件,雙方的違約責任,雙方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三)注意三:

        律師的代理權限有2種:

        1,一般代理:指在訴訟程序問題上的代理,如調查提供有關證據,代為起訴,應訴,參加法庭辯論,代為陳述以及發表法律意見等等。律師的代理權限是參加訴訟活動,不對當事人在案件中的實體權利作出明確的表態,因而不需要委托人對代理律師特別授權。

        2、特別代理,意指律師除享有一般代理的權利外,還可以代當事人處分實體權利和義務的訴訟代理行為。如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以及提起反訴或上訴等。這些都需要代理人的特別授權,其法律後果由被代理人承擔。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於刑事案件委托律師的權限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於刑事案件委托律師的權限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