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過期怎麼辦-(交強險過期了有什麼影響嗎)
終於有人把“交強險”說清楚了這5種情況不賠
中國車主可自主選擇商業保險
您還必須繳納國家規定的強製交通保險
交強險的作用是什麼?
你付錢幹什麼?賠償多少?
交強險哪5種情況不會賠付?
不付款有什麼後果?
很多朋友不知道
今天遊老君就給大家簡單介紹一下
什麼是交通保險?
交通強製保險的全稱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製保險”。因投保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車內乘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由保險公司負責。強製責任保險,在限額內提供賠償。
交強險的保費全國統一,價格根據車型進行調整。家用轎車(6座以下)首保費為950元,家用轎車(6座以上)首保費為1100元。
如果第一年沒有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第二年的保費可享受10%的折扣。連續兩年沒有發生過道路交通事故的,下一年度的保費可享受20%的折扣。連續三年無事故發生的,交強險保費可優惠30%。
如果不購買交強險會怎樣?
交通強製保險是國家規定的一種保險。隻有購買了交通強製保險的人才可以登記。簡而言之,如果您不購買強製交通保險,您將無法上路。這意味著你有車,但你沒有車。
《交通強製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機動車未參加交通強製保險的,一經查處,可以處最低責任限額保險費二倍的罰款。
簡單來說,被抓到就會被罰款,而如果購買交強險,補貼交強險標誌,也會被扣分、罰款。
交強險的作用是什麼?
交通強製保險的目的主要是保護行人。無論被保險人是否對事故負有責任,保險公司都會按照保險規定進行賠償。這實際上是維護行人、非機動車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的強製保護。如果機動車、非機動車被劃傷,交強險將按照責任限額進行理賠,確保受害人能夠得到賠償。
交強險的保額是多少?
交通強製保險賠償分為責任賠償和非責任賠償。責任賠償是指死亡傷殘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和醫療費用限額;免責賠償是指免責死亡賠償限額和免責財產損失賠償限額。非責任醫療費用的賠償限額。
1、賠償責任
投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無論責任大小,均按下列規定賠償: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萬元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萬元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
2. 不承擔賠償責任
投保機動車在事故中不承擔責任,將作出如下賠償:(學術界對於無責任賠償的合理性爭議頗多,這裏暫不討論。)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元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
免交交強險的原因(5種情況,交強險不予賠償)
購買交強險並不意味著發生交通事故後就一定能得到賠償。即交強險在特定情況下將免予賠償。分為絕對豁免和相對豁免兩種情況。絕對豁免是指出現這種情況保險公司不會賠償。相對豁免是指保險公司首先對受害人進行賠償,然後再向造成傷害的人尋求賠償。
絕對豁免:受害者是故意的。
相對豁免情況:無證駕駛、酒後駕駛、車輛被盜、被保險人故意
法律基礎
絕對免除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第三者強製責任的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保險. 交通事故中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損失,機動車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製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道路交通事故損失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相對免疫力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製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製保險的責任限額內墊付救援費用,並有權向造成傷害的人追償賠償:
(一)駕駛人不具備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二)投保機動車被盜、被搶而發生事故的;
(三)被保險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第三人人身損害的,當事人請求賠償: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醉酒或者服用國家管製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後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的;
(三)駕駛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在賠償範圍內向侵權人主張追償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追索權的訴訟時效從保險公司實際賠償之日起計算。
如果不繳納強製保險會怎樣?
沒有交強險就上路吧。當路口有交警檢查或者發生事故時,交警會檢查車輛是否投保了交通強製保險。如果沒有投保,車輛將被扣留。
雙倍罰款
交通強製保險是國家強製實行的保險種類。如果因未繳納交強險被交警抓獲,除了扣押車輛外,還將麵臨交強險保費兩倍的罰款。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製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製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押機動車,並通知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按照規定投保的,處按照規定保險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保險費兩倍的罰款。 ”
不允許進行年度審查和所有權轉讓
交強險的有效期通常會在車輛年檢和過戶時檢查。如果您未購買交強險或交強險已過期,則無法辦理車輛年檢和過戶。
無折扣
根據交強險浮動費率機製,一年無事故,保費降低10%;連續兩年無事故,保費降低20%;無事故,保費降低30%。連續三年或以上。如果交強險終止,部分保險公司可能不再提供優惠折扣。
如果您有任何信息請提醒我
最後補充一點,交強險最長可以延期3個月。您可以推遲付款。隻要在3個月內,原車險公司依然可以接受續保。但根據規定,沒有交強險的車輛不得上路。
車主們,請速查一下您的交強險何時到期,並記得及時續保!
汽車年檢過期怎麼處理
車輛年檢過期有什麼後果?年檢過期如何補救?車輛年度檢驗是法律規定的。車輛年檢可以在車輛年檢到期前90天進行。這是統一要求。而且,一旦車輛年檢逾期,連續三個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標誌,車輛就必須報廢,這將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如果車輛年檢不合格,仍然可以帶車去年檢。隻要符合當地的檢驗標準,就不會有大問題。其實年檢期過後對你來說最大的損失就是車輛無法上路行駛。一旦上路就會被罰款、扣分,得不償失。
檢查車輛年檢是否過期
請檢查車輛駕駛執照副本上印有的年檢期限。如果截止日期是2020年6月,那麼2020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可以參加年檢,不算拖車年檢。
年檢過期有何處罰?
一旦車輛年檢逾期超過30天,再次去年檢站,必須先到交警大隊辦理罰款和扣分。扣3分,並扣200元罰款。付款後即可正常進行測試。出發前最好購買車輛保險。如果沒有保險,路上被交警抓到,罰款是保險價格的兩倍!
年檢過期如何補救
有些朋友會記得去年檢查過自己的車,但有些朋友因為粗心或忙碌而忘記了。遇到這種情況我們首先要做的就是停止在路上行駛,把車停在家中。然後盡快辦理年檢手續。超出年檢期限一年內的車輛到車輛管理部門辦理年檢手續時,不會受到處罰。年檢無緩衝期,不得超過1天。車主千萬不要心存僥幸,到了年檢時間,就帶車去年檢。
疫情期間年檢可延期
當前疫情期間,國家不允許人們隨意走動。車輛年檢過期了就沒有問題。年度車輛檢查可以延長,無需罰款或扣分。官方沒有說什麼時候結束,但是我想大家可以參考一下高速公路免費停止的日期。另外,年檢的話可以代辦。隻要找個熟人或者HN就可以搞定。現在您需要預約檢查汽車。您隻需撥打交通管製12123預約即可。
提醒司機朋友一定要記住用車的幾個重要日期
車輛年檢當日,非商用車6年內免檢,但還必須每兩年取得一次檢驗合格證;駕駛證年檢之日,新手駕駛員必須每6年檢查一次;在汽車保險到期的當天,不要錯過這個日期。沒有保險的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是巨大的。
談案說險2、保險合同過期了還可以理賠
今天講一個我自己的小案例。
前幾天,我正在整理近期的醫療費用收據,想領取報銷。我查了一下,有幾個是2019年的。對醫療保險有所了解的人應該都知道,醫療保險的保險期限是一年。我查了一下。我的醫療保險的保險期限是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現在處於“終止”狀態,無法提交信息申請理賠。
家人有點擔心,“是不是過了保險期就報銷不了了?我應該一拿到發票就立即報銷的。”
我淡定地說,放心吧,還在訴訟時效之內,肯定會報銷的。
我直接撥打了保險公司的客服電話,說明了原因。客服人員回複說可以直接去保險公司櫃台辦理理賠,也可以聯係保險專員請他幫忙報銷。
我之所以告訴你這些,是為了讓你知道一件事:保險理賠是有一定期限的,而這個期限與保險期限並不重合。
保險期限是保險事故的要求。以我為例,看病產生的醫療費用必須發生在保險期限內,而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的時間是由訴訟時效決定的。
保險合同中的“訴訟時效”可以簡單理解為保險事故發生後我們可以向保險公司請求賠償的期限。依據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二十六條保險法的訴訟時效
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時效期間為二年,自被保險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
人壽保險單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的時效期間為五年,自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
1、人身保險的訴訟時效為五年,財產保險的訴訟時效為兩年。計算起始日期自已知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即使保險合同已經終止,隻要訴訟在訴訟時效期限內,您就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
上述我本人的案例中,24:00醫療保險合同已於2019年12月31日終止,但12月24日發生的醫療費用仍在時效範圍內,因此仍可索賠。
2、另外提醒一下:時效是指您向保險公司要求賠償的時間,而不是保險事故發生的時間。如果保險事故發生在保險合同的保障期限之外,例如我的醫療費用發生在2020年,那麼2019年的保單就不能索賠。
3、壽險和非壽險的訴訟時效不同。那麼如何區分壽險和非壽險呢?
人壽保險是與人的壽命有關的保險,主要包括:定期人壽保險、終身人壽保險、養老保險。
此類保險的時效期限為五年。
還有一些我們熟悉的保險,比如意外險、醫療險、重疾險等。它們都是與人的身體或健康有關的保險。它們是健康保險和非人壽保險。他們的訴訟時效為兩年。
4、訴訟時效的起點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怎麼理解這個“知道或者應該知道”?從法律角度來說,一是有明確的證據證明事故發生了,二是你不一定知道事故發生了,但應該通過證據知道事故發生,比如沒有處理好。及時收到信件,遺漏了有關事故的信息等。
事實上,無論訴訟時效有多長,每個人都應該盡快維護自己的權利。畢竟,法律不會保護那些靠權力睡覺的人。
建議各位朋友定期梳理自己的保單,做一次“體檢”,看看相應的責任,同時也計算一下時效,避免損害自己的權益。
作者李長智簡介,可以在知乎上私信或者點擊頭像聯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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