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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到法院的應訴手續怎麼辦理(收到法院的應訴手續怎麼辦呢)

        發布時間:2023-12-27 11:05:17 尋找律師是如何收費 450次 作者:律師案件網

        逾期後收到法院的傳票怎麼辦別慌,八個步驟教你沉著應對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在生意、往來、借貸等方麵可能會發生很多糾紛。人與人之間的交往雖然是基於信用,但糾紛仍然在所難免。如果有一天你突然接到法院的傳票,你會驚慌失措嗎?然後我就很擔心,我會不會被抓?警察下一分鍾會來敲你的門嗎?其實,這些擔憂都是不必要的。大多數情況下,如果收到法院傳票,基本上就涉及民事糾紛。解決民事糾紛的方式最多就是到法院去法院民事法庭處理。想著被抓,是公安局的傳票。

        收到法院的應訴手續怎麼辦理(收到法院的應訴手續怎麼辦呢)

        以下法律提示分八步教您如何冷靜應對:

        第一步是確定傳票的真實性

        撥打法院當地的114電話,去立案法院詢問是否真的不想起訴。畢竟現在騙子手段多種多樣,膽大包天,所以你一定要確保你手裏的傳票是真的;

        第二步是確定涉案原因。

        確定您手中的傳票事由是否為債權債務糾紛、合同糾紛等民事案件,或者刑事訴訟中的自訴案件。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法院直接向您發送的傳票是民事案件。這時候你就需要看看是誰起訴你的,理由是什麼;

        第三步,仔細回憶爭執的原因。

        仔細回憶糾紛的原因,評估自己是否有理、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對方是否誣告;

        第四步:收集對你有利的證據

        收集盡可能多的與案件原因相關的證據。請注意,證據必須固定。比如說八戒能證明給你看,你就必須去找他做證人證言。如果八戒比告你的人好,那麼證據也許是可以的。它丟失了。對於易過期的證據,如轉讓憑證、交易記錄、書證、物證等,必須及時收集;

        第五步:不要回避

        如果您覺得對方有對您不利的證據,最終您可能會敗訴,請不要回避,因為即使您回避、不應訴,法院仍然可以對您做出判決。缺席。因為法院的審判和你的逃債本質上是完全不同的。如果您隱藏債務,債權人將無法找到它。法院審理了此案,最終作出判決。你認為你能逃脫國家的強製力嗎?

        什麼是國家強製?如果您敗訴,法院可以根據原告的申請強製執行您的財產。你的房子、車子、工作單位的收入、動產、不動產,都可以被政府相關部門的法院查到,所以隻要你有資產,就根本逃不掉。

        第六步:積極回應申訴

        如果您不應訴,您將需要承擔一切不利後果,例如對方的訴訟費、律師費、誤工費、交通費、申請執行費以及其他額外費用,這些都需要支付由失敗的一方。這些費用不是您原有的債務,而是因債務糾紛而產生的以及為了解決糾紛而產生的新債務。所以,如果你不應訴,敗訴,你就要承擔所有新的費用,實在是得不償失;

        第7步:嚐試與對方達成和解

        為什麼要積極應訴?因為您可能會在法院的主持下與原告達成和解。此次和解對於三方來說都是有利的結果。您還減少了因糾紛而產生的新債務的支出,甚至可能比原來的債務支付更少或受到的限製更少;

        第8步:谘詢專業建議

        如果你覺得對方的訴訟不合理,而你又不太擅長收集證據準備辯護,那麼建議你谘詢專業的法律人士。

        很多人因為疫情的影響,失去了還款能力。這時候,如果你有固定收入且財務條件允許,其實可以通過協議還款的方式與銀行協商還款。要求銀行減少或減少某些違約金和利息,或者要求銀行暫停加息並協商個性化分期還款。這種方式完全可以避免起訴和催收,但前提是協商後可以正常還款!

        收到法院應訴通知書,需要舉證嗎

        作為被告,提早或晚提交證據各有利弊,但最好盡早提交答辯狀。

        立案法院指派案件後,承辦法官通常會先掃描案卷。此時,他看到的隻是原告的訴狀和證據,他對案件的初步印象也是根據原告的話形成的。如果你不回應,這種印象就會一直保留(甚至發酵)在法官的腦海中,直到審判開始的那一刻。要知道,在我國現行的司法製度下,每個法官每年至少要審理200個案件,而且隻能為每個案件分配很少的時間和精力。

        所以印象往往很重要

        提早提交辯護陳述,就是在法官心裏埋下了“此案有爭議”的種子。

        有了這個種子,既可以消除對方“先發製人”的優勢,又可以激起法官“想聽聽你的推理是什麼”的興趣。

        回到證據,

        您可以將其與辯護陳述一起提交。優點是增強防禦效果;缺點是暴露了你的底牌。

        因為對方(如果有可靠的律師)會從法官那裏得到你提交的證據,然後有針對性地收集補充和反駁證據,或者提前組織回應。將訴訟比作撲克遊戲,原告是先出牌的人,而被告則擁有信息優勢,可以稍後出牌。當證據在審判前出示時,被告的這一優勢就被破壞了。

        也可以在法庭開庭期間提交。優點是可以達到出其不意的效果;缺點是麵臨逾期舉證責任的風險。

        如果我們認真對待的話,截止日期之後的舉證責任是非常重的。關於這一點我們可以看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譴責和罰款相對較輕(通常不會太多),但一旦法官拒絕承認證據,那就真的很糟糕了。

        法律之所以限製後期舉證,是為了提高司法效率,防止證據被抄襲。原則上,逾期提出的證據,法官可以不予采信。但現實中,發展改革率、申訴率等評價指標卻讓法官有些警惕。在程序標準和實體正義之間,法官往往出於憤怒而選擇後者。這從去年修訂的《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就可以看出,開放的範圍越來越廣,在原則下給出了很多例外情況。你可以理解,效率讓位於正義,這是可以理解的。

        於是,搜查證據逐漸成為一種常態,甚至成為一種訴訟策略。然而,沒有什麼是絕對的。如果真遇到頑固的法官,在期限內不能提供證據,你就失去了提供證據的權利,你就會發脾氣。因此,證據的出示早晚各有其利弊,仍需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我是被告,收到傳票,要不要去法院應訴

        當今社會,對於普通老百姓和小微企業來說,很可能幾年甚至一生都不會遇到需要訴訟的事情。然而,隨著經濟糾紛越來越普遍,有時作為被告,難免會收到法院發來的應訴材料。屆時,您是否需要出庭應訴?

        有人認為我確實沒有做過這件事,法院不可能追究我的責任;

        有人認為這件事是我做的,但錯的是對方;

        有人認為我確實這麼做了,應該承擔責任,但現在我已經無力履行,法院應該直接作出判決。

        我們暫時不關心上述觀點是對還是錯。接下來我們就來看看最近發生的這樣一個真實案例。

        案例介紹

        李先生經營一家銷售公司。有一天,李先生突然收到了法院特意送來的答複材料。原來,一家供應商起訴了李先生的公司,要求其支付全部欠款。李先生看到對方的起訴材料後,非常憤怒。原來,李先生因為對方交付的貨物存在質量問題而沒有向對方付款,給李先生造成了不小的損失。李先生正忙著處理這件事,卻收到了法院傳票。隨後,由於種種原因,李先生並未對訴訟作出回應。

        判斷

        法院經一審審理認為,原告提供了購銷合同及提貨單,並查明了被告所欠尾款金額。一審過程中,原告隱瞞了貨物質量問題。在李先生公司缺席的情況下,判決支持了上遊供應商支付餘款的主張。接到判決書後,李先生立即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稱對方的貨品部分質量不合格,不予賠付。另外,由於其產品存在質量問題,導致客戶索賠,損失應從貨款中扣除。二審法院經審理後,維持了一審判決,不支持李先生的訴訟請求,稱李先生一審本來可以提出反訴,但現在已經到了二審,他隻能單獨提起訴訟。李先生錯過了一審將主訴與反訴合並並扣除賠償金的機會。結果,二審判決作出後,李先生隻能立即向上遊供應商支付全部餘款,其中還包括對方原本同意不支付的質量問題貨物的貨款。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七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因此,我們相信法院會依法查明事實。但如果被告不提起訴訟,法院隻能根據原告提供的證據以及庭審中發現的“事實”單方麵處理。李先生一審拒絕提起訴訟。他不僅失去了聲稱貨物有質量問題為自己辯護的機會,而且也失去了反訴並要求對方承擔第三方索賠造成的損失費用的機會。因此,今後遇到需要應訴的案件時,您需要關注法院告知的舉證期限,在期限內及時行使提出答辯、反訴、申請相關鑒定等訴訟權利。舉證期限,並參加法庭審理。否則,你會非常被動,甚至直接承擔責任。敗訴的不利法律後果。

        根據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被告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製作。”

        建議:

        如果您收到法庭傳票,請盡可能積極地回應。

        有客戶問我:我確實欠對方錢,但現在我沒有履行能力,還需要出庭應訴嗎?

        如果您不出庭應訴,可能的後果是:

        1、增加原告的舉證責任,法院對證據和事實進行更加嚴格的審查。換句話說,這將使原告勝訴變得更加困難。這是唯一有利於被告的觀點;

        2. 如果被告不出庭,他將無法提交對他有利的證據。法院隻能根據原告提交的證據作出事實認定。原告提交的證據可能隱藏對其不利的證據。最終法院認定的事實與實際情況存在偏差;

        3.如果您不出庭,法院將審查原告提交的證據,並根據雙方的具體金額和違約金作出判決。具體金額可能會高於實際金額。如果二審沒有出現關鍵證據,通常會維持原判;

        4、如果被告不出庭應訴,則在訴訟時效期間喪失抗辯權。在一些民間借貸案件中,可能存在斷息、高利貸等情況,如果被告不出庭應訴,法院隻會依賴原告“打包”的事實。判決對被告不利;

        5、如果被告出庭應訴,在法庭審理過程中,雙方可以就具體金額、違約金、履行時間等進行協商,最終可以通過調解解決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