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訪問律師案件網!

        律師案件網

        您現在的位置是: 首頁 > 刑事案件律師 >詳情

        刑事案件律師不出庭,刑事案件律師不出庭後果

        發布時間:2024-02-03 21:57:28 刑事案件律師 0次 作者:律師案件網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於刑事案件律師不出庭的問題,於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刑事案件律師不出庭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刑事案件為什麼律師不能在場?

        警察、檢察官等偵查人員訊問嫌疑人時律師不享有在場的權利。 二、訊問犯罪嫌疑人的程序和方法 訊問犯罪嫌疑人必須由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的偵查人員負責進行。為了提高訊問效率,保證訊問質量,防止違法亂紀,確保訊問安全,訊問的時候,偵查人員不少於2人。 

        刑事案件律師不出庭,刑事案件律師不出庭後果

        對於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的證明文件。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2小時。不得以連繼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對於已經被拘留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應當在拘留或者逮捕後的24小時以內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或者逮捕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 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首先訊問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為。

         如果犯罪嫌疑人承認有犯罪行為,即讓其陳述有罪的情節;如果犯罪嫌疑人否認有犯罪事實,則讓其陳述無罪的辯解,然後根據其陳述,向犯罪嫌疑人提出問題。 犯罪嫌疑人對偵查人員的提問,應當如實回答。但是對與本案無關的問題,有權拒絕回答。 訊問聾、啞的犯罪嫌疑人,應當有通曉聾、啞手勢的人參加,並且將這種情況記入筆錄。訊問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場。

        如果犯罪嫌疑人不通曉當地通用的語言文字,應當為其翻譯。 訊問犯罪嫌疑人應當製作訊問筆錄。筆錄應當如實記載提問、回答和其他在場人的情況。 訊問犯罪嫌疑人,嚴禁刑訊逼供,也不準誘供、騙供、指名問供。對於實行刑訊逼供的人,犯罪嫌疑人有權提出控告;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律援助機構指定的律師無故不出庭怎麼辦?

        法院要在開庭三日前向雙方當事人送達開庭傳票,受援人或法律援助律師收到傳票後要進行溝通,律師因故無法出庭,可以申請法院另行安排開庭時間,或將情況反映給法律援助中心另行安排律師。

        被告當事人在請了律師的情況下,可以不出庭嗎?

          在民事訴訟中,提問者作為被告,是可以委托律師代為出庭的。同時,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另外,如果法院認為被告需要出庭,且被告拒絕出庭的,法院可以拘傳。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刑事案件宣判結果律師不去可以嗎?

        刑事案件宣判時律師可以不去,但有條件限製:

        法律沒有規定法院宣判時律師需要在場,律師是否在場不影響法院的審判結果。

        如果律師接受委托時,明確宣判需要在場的,律師應當履行委托義務,出席宣判。

        如果是約定為全權委托則應當出庭(包括代簽收判決書等),以及約定代為上訴申訴等,代理律師或委托代理人都應出庭。

        同時司法解釋是要向代理人或辨護人送達判決書的,從這方麵理解則應當出庭。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於刑事案件律師不出庭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於刑事案件律師不出庭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