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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案件律師閱卷範圍,刑事案件律師閱卷範圍有哪些

        發布時間:2024-02-01 10:29:01 刑事案件律師 0次 作者:律師案件網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於刑事案件律師閱卷範圍的問題,於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刑事案件律師閱卷範圍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刑事案件律師閱卷的規定是什麼,有什麼要求嗎?

          根據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後就可以申請閱卷。如果律師遇到了帶有“機密”、“秘密”字樣的起訴意見書,一定要注意此類法律文書帶來的刑事風險。

        刑事案件律師閱卷範圍,刑事案件律師閱卷範圍有哪些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複製上述材料。

          《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故意或者過失泄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規定酌情處罰。《保守國家秘密法》第八條第六項規定,國家秘密包括維護國家安全活動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項。

        律師在審查起訴階段閱卷的範圍如題,哪些材料可以看?

        在審查起訴階段律師可以閱卷,並可摘抄、複製本案的案卷材料。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八條 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複製上述材料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於刑事案件律師閱卷範圍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於刑事案件律師閱卷範圍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