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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會見辦案人員在場可以嗎-(律師會見可以講案情嗎)

      發布時間:2023-12-24 04:38:32 律師事務所去哪裏找 206次 作者:律師案件網

      律師成為犯罪嫌疑人的辯護人後,需要先與犯罪嫌疑人會麵,了解其所了解的實際情況,以幫助後期的辯護工作更加順利地進行。同時,他也有權查看案件的所有信息。律師如何會見犯罪嫌疑人?律師的審查權有哪些? 56法製網告訴我們,需要看實際情況。律師如何會見犯罪嫌疑人?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律師有權提前介入,以保證犯罪嫌疑人能夠及時獲得律師的法律幫助,使被告人及其辯護律師獲得充分的時間和手段。準備他們的辯護。不過,刑事訴訟法在作出這一規定的同時,還規定“偵查機關根據案件的需要,可以派員前往現場”。司法實踐中,一些部門濫用這一權利,甚至不顧案件需要限製律師會見。時間和頻率。這與聯合國《關於律師作用的基本原則》的規定不同,該原則規定“所有被逮捕、拘留和監視居住的人均應有充分的機會、時間和設施,不得拖延、不被竊聽、不被起訴”。並且完全保密。” “這種谘詢可以在執法人員的視聽範圍內進行。”這使得律師和檢察官在這一訴訟權利上極不平衡,在司法實踐中難以實現立法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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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的審查權有哪些?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條規定,律師享有審查卷宗的權利。但在審查起訴階段,律師隻能查閱、摘抄、複製本案的訴訟文書和技術鑒定材料。在審理階段,律師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本案指控的犯罪事實材料。這一規定使得律師很難正常運作。

      我國刑事審判模式吸收了國外當事人主義的一些要素,實行法院指揮下的對抗式審判模式,增加了律師與檢察官之間的對抗功能。但由於律師在起訴和審判階段無法看到全部案件材料,律師的材料占有權與檢察官的權利顯然極不平衡。律師的有力辯護取決於一切材料的依據。為此,《聯合國律師作用基本原則》規定,主管機關有義務確保律師有充分的時間審查其掌握或管理的相關材料、檔案和文件,以便律師能夠為委托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應盡快並在適當的時間提供此類訪問。

      犯罪嫌疑人在偵查階段可以會見律師嗎?

      刑事立案後,犯罪嫌疑人自第一次接受訊問或者偵查機關采取強製措施時,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援助。為了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這項權利,偵查人員在訊問過程中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聘請律師的權利。

      但需要指出的是,在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案件中,辯護律師在偵查過程中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必須得到偵查機關的許可。那麼,哪些案件屬於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呢?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是指案件或者案件的性質涉及國家秘密,是指案件本身的客觀情況以及犯罪所涉及的相關內容涉及國家秘密。例如,犯罪嫌疑人通過盜竊、刺探、賄賂等手段非法獲取國家秘密,國家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規定,泄露國家秘密等。有些案件可能涉及國家秘密,例如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間諜罪受到強製措施時。由於本罪屬於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犯罪,且具體案件可能涉及國家秘密,故屬於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實踐中還需要注意的是,並非所有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都不允許聘請律師,而是應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經偵查機關批準。

      在偵查階段,犯罪嫌疑人可以自行聘請律師,也可以由其親屬聘請律師。親屬邀請親屬的,偵查機關應當及時安排,不得以非犯罪嫌疑人本人委托為由拒絕會見。看守所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請求聘請律師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向辦案的有關偵查機關轉達。偵查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根據犯罪嫌疑人提出的具體要求,及時將請求轉達委托人或者其所在律師事務所。犯罪嫌疑人僅要求聘請律師而不能提供具體對象的,偵查機關不能置之不理,而應當及時通知當地律師協會或者司法行政機關為其推薦律師。

      律師如何會見犯罪嫌疑人?律師的審查權有哪些?律師成為辯護人後,除了會見權、審查權之外,還擁有很多權利,該爭取的時候應該積極爭取。當律師遇到犯罪嫌疑人,對相關內容不太了解時,他來到五六法律網尋找專業律師尋求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