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律師辦理,刑事案件律師辦理流程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於刑事案件律師辦理的問題,於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刑事案件律師辦理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律師辦理刑事案件規範?
《律師辦理刑事案件規範》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保障和指導律師在參與刑事訴訟中依法履行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國人大常委員會法製委員會關於刑事訴訟法實施中若幹問題的規定》,結合律師辦理刑事案件的實踐經驗,製定本規範。
刑事案件開庭後還有機會請律師嗎?
1、一審開庭後可以請律師辯護,並更換此前律師,公訴案件在偵查階段,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采取強製措施之日起,犯罪嫌疑人就有權委托律師了。
2、在審查起訴和審判階段,自相關的檢察機關和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
3、刑訴法第32條: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
(一)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於刑事案件律師辦理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於刑事案件律師辦理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